冇有遲疑,林默直接站了起來:
“審判長,檢察官試圖用‘冷靜’來凸顯出我當事人的冷漠,增加其報複心態的合理性,試圖以此否定侵害的緊迫性。
但我想說的是,這完全是對身處絕境之人的一種苛責!
審判長,試想一下,當一個人被三頭餓狼包圍時,他停止無用的哭喊,大腦飛速運轉尋找狼群的弱點,與其說這是冷靜,倒不如說這是求生本能激發的最後清醒!
而我的當事人麵對的,不是一個侵害人,而是三個!
他們是活生生的人,是一個危險的共同體!
正如我方所指出的,他們還是家人,這意味著更高的默契度和更強的報複衝動!
為了活下來,我當事人必須冷靜清醒,因為隻有這樣才能活下來!
在這種極端情況下,普通的反抗,例如抓傷一個人或推開一個人,不僅無效,而且是致命的!
為什麼?
因為正如我方所強調,任何對其中一人的攻擊,如果不能立刻、同時地瓦解所有人的攻擊能力,都隻會激怒另外兩人,招致更瘋狂、更致命的報複。
我的當事人麵臨的將不是簡單的強殲,而是被滅口的極高風險!
因此,在這種特定情境下,我當事人所采取的‘精準、快速、使對方瞬間喪失攻擊能力’的方式,不是一種‘選擇’,而是在那種力量對比下唯一可能活命的途徑。
她必須冷靜地思考,因為她任何一個不冷靜的、無效的反抗,都可能直接導致她的死亡!”
說到這裡,林默鄭重的敲了敲桌子,嚴肅道:
“要知道我的當事人不是在對付三個獨立的個體,而是在對付一個整體的、疊加的、隨時可能升級的致命威脅。
是在麵對一個危險共同體。
因此,她的防衛行為,必須被視為是針對這個整體威脅的一次性、徹底性的解決!
所以,她的行為,不是報複,而是為了在最短時間內,同步解除所有威脅源,從而確保自己能活著離開那個房間!
這正是無限防衛權立法精神的核心——在生死關頭,法律不應對防衛方式吹毛求疵。”
說完,林默看向馮海,冷聲嚴厲道:
“檢察官的話,無疑是將我的當事人描繪成一個冷酷的算計者。
算計著江雨被壓迫的一切仇恨,然後將江雨所有的暴力行為都歸結於報複。
但他錯了!
我的當事人隻是一個在生死線上,被求生本能逼出最後一絲急智的絕望者!
她不是在想我要如何報複他們,而是在想我要如何才能不死在這裡。
因此,這種所謂的冷靜,非但不能否定正當防衛,反而恰恰證明瞭,她的行為是麵對特殊危險結構時,最具必要性、且唯一合理的防衛反應。
這完全符合特殊防衛的立法本意,應當依法認定為正當防衛,無罪!
以上。”
此時的林默威嚴無比,渾身都散發著殺氣,一詞一句都威嚴無比。
馮海全程都在認真聽,腦子也在一直思考。
在林默結束的一刻,他就站了起來,露出一抹微笑。
這個方向,他心裡早就有數了!
隨即他說道:“林律師說的很好,完全的將江雨當時的絕境給陳述了出來,也闡述了,江雨追求的是整體威脅進攻,徹底性的解決問題。
那麼,江雨為什麼不能殺人呢?
要知道在那種情況下,就算是江雨殺人,她現在也就冇有這些麻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