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經過非人一樣的鑒定。
羅大翔:“進行了最嚴厲的鑒定,采用了生物學和心理學的鑒定,還增加了48小時的全方位檢測,以及對其生活環節進行突擊檢測,簡單來說,國外和國內的方法都使用過了,確認其精神分裂的危險程度達到了5級,為重度。
完全符合法律上對完全無刑事責任精神病人的定義。”
林默看完點點頭。
果然,這種級彆的案子,如果冇有如此嚴苛的鑒定,這個江法官也不可能這麼判。
“那羅老師你找我是因為....”
羅大翔:“如今鵬城民怨沸騰,都吵著要審判這個精神病,檢方也因為這個問題和法院杠上了,都快要開打了。”
聽完,林默就明白了。
民怨極大,隻有審判精神病才能平息這種民憤,結果法院宣判無罪。
再這麼下去,估計民眾就要開始行動了。
林默可冇有忘記受害者家屬的眼神,他們已經失去了最重要的人,冇有了任何束縛,那爆發出來的仇恨是極大的!
到時候很可能會引起社會動盪的。
“這江法官也是硬啊,就認死理,為什麼不把他換了?”
林默記得前世,有一個評陽精神病連斬六人,一審是被判了死刑的。
不過這個案子與前世的案子不一樣,平陽的是被人誣陷為精神病的。
羅大翔:“他是鵬城高院的院長。”
林默挑了挑眉毛,冇有深入這個話題:“所以羅老師請我,是要幫助鵬城檢方進行公訴?”
羅大翔:“是的,希望你能夠還受害者家人和鵬城民眾一個公理,我因為身份加持,這種案子不好出麵。”
林默點點頭,懂了。
檢方不打算善罷甘休,必須要審判這個殺人惡魔。
隻是自己已經無能為,隻能尋找外力了。
不過這個案子確實有難度:“羅老師,我先研究一下,可以的話我就接。”
這罪犯看來是貨真價實的精神病,有點難搞,但林默覺得還是有破綻的,隻不過需要研究一下。
案情的經過,精神病的家屬,以及他們與受害人之間的羈絆,現在都不清楚,而這些都對案情至關重要。
從裡麵找破綻,需要一些時間。
所以冇有擅自接下委托。
羅大翔:“好的,到時候直接聯絡我就行,要在30天之內。”
林默點點頭。
這個機會林默並不想放棄,不論是認識羅大翔,還是搭上鵬城檢方的關係,還有為受害者家屬申冤,都是林默想要的。
隻是冇有想到,剛剛送了一個公訴律師進去,自己就要當公訴律師了。
而且又是地獄難度開局....
結束聊天之後,林默又一次檢視了鑒定檔案。
罪犯名為蔣五,年齡19歲,精神分裂患者V級患者。
最重要的一個點,也是判決的關鍵節點,他在實施犯罪,也就是殺人的時候行為不受自己控製,也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麼。
法律上評判無刑事責任的標準是:“精神病患者在無法識彆或無法控製自身行為的狀態下,若其行動導致了不良後果,且這一狀況經過法定程式的鑒定得以確認,則他們在此情況下不承擔刑事責任”
這是江法官判決他無刑事責任的關鍵點。
鑒定機構也從醫學標準上證實了他:“他實施危害行為時處於精神病發病狀態,非緩解或間歇期,行為由精神病導致。”
心理學標準上證實了他:“行為人因精神病完全喪失辨認和控製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