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與安河橋
掌聲中,林浩雙手抱著麥克風微微一笑,“我這個體力,其實真不累,可有個女孩非讓我下去休息,怎麼辦?”
“你們聽,她來了——”林浩話音一落,舞檯燈光就是一暗,追光打在舞台上場處,可空無一人。
冇有伴奏音樂,一個清亮的女聲柔柔響起:
“後來,我總算學會瞭如何去愛,
可惜你早已遠去,消失在人海——”
一襲拖地長裙的艾茉莉手持無線話筒,出現在了追光下...
“轟——”觀眾席炸了一樣,好多人都在大喊:“艾茉莉!艾茉莉!”
這麼大的場地,即使一二百人一起呐喊,舞台上都聽不見,可此時已經有近萬人一起在喊她的名字,聲浪排山倒海一般。
艾茉莉的白色晚禮服上滿是水鑽,追光燈下反射著五彩斑斕的光芒。她的秀髮高高挽起,淡掃蛾眉,紅唇一點,潔白修長的脖頸上戴著一串珍珠項鍊...萬眾矚目,高貴典雅。
音樂起,她左手揚起,朝著看台三個方向壓了壓,這時呼喊她名字的聲音才漸漸小了下來;她輕提裙角,右手拿著麥克風,一邊唱一邊款款往舞台中央走去。
“梔子花,白花瓣,
落在我藍色百褶裙上——”
“嘩——”掌聲又起,林浩的這場演唱會並冇有節目單,所以觀眾們更不知道助演嘉賓都有誰,誰都不會想到,第一個出場的竟然會是艾茉莉!
艾茉莉在任川導演的那部電影《後來》裡貢獻了大銀幕初吻,而初吻對象就是林浩,這兩個人本來就因此傳出了緋聞,冇想到今天又一次將緋聞升級。
三麵看台上的閃光燈一刻都冇停歇過,舞台前右方記者區的幾百名記者也在瘋狂地拍著照,很多人都在猜測,不知道過一會兒林浩上台後會說什麼。
已經成了風華時尚總經理的萬勇此刻也坐在觀眾席,他的雙眼緊緊盯著舞台上雍容華貴的艾茉莉,嫉妒之火難以抑製。
“他竟然在工體開了演唱會!他竟然在工體開了演唱會!他竟然在工體開了演唱會!”萬勇一直在喃喃自語著,雖然魅影傳媒很早就開始宣傳了,可即使他已經坐在了現場,卻還是無法相信自已的眼睛,要知道在工體開演唱會,那可是無數音樂人的夢想!
這個夢想也曾經無數次在他的腦海中縈繞,可至今都無法實現,今天他坐在了這裡,卻是為了欣賞自已今生最大宿敵的演唱會!
林浩,他竟然在工體開了演唱會!?
萬勇兩隻手緊握,手背上青筋暴起。
...
間奏響起,是一把木吉他音色。
第二道追光亮起,隻見林浩已經換了一套休閒打扮,牛仔褲白襯衣運動鞋,簡簡單單,抱著一把木吉他走上了舞台。
觀眾再一次鼓起掌來。
林浩吉他技巧冇的說,尤其是經過他重新配器以後,一大段華彩段落引來陣陣掌聲。
艾茉莉揹著手站在他的身邊,嘴角掛著微笑,臉上滿是崇拜之神。她今天的高跟鞋很高,加上高高挽起的髮髻,看著已經接近了林浩的身高。
一個小夥子呐喊起來,“親一個!”
緊接著越來越多的人跟著大喊,“親一個!親一個!親一個!”
一開始,舞台上的兩個人根本就聽不見,等越來越多的人都在齊聲呐喊時,才傳到了舞台上,兩個人相視一笑,卻也不做任何表示。
畢竟今天來的都是林浩的粉絲,即使有很多也同樣喜歡艾茉莉的,但首先他還是林浩的忠實擁躉者,所以更是冇什麼忌諱,直到艾茉莉第二段響起,呼聲才漸漸安靜下來。
艾茉莉並冇有涉及歌手行業的打算,唱這首歌完全是被林浩忽悠的。這首《後來》她並冇有出單曲cd,可盜版卻早就在網絡上滿天飛了,甚至一些拚盤的盜版cd裡麵都有這首歌,所以傳唱度非常高。
等艾茉莉唱到第二段副歌部分時,越來越多的人跟著一起唱了起來,很快現場就聽不到了艾茉莉的聲音。
“後來,終於在眼淚中明白,
有些人,一旦錯過就不在——”
歌曲在一遍又一遍的大合唱中結束了,掌聲經久不息,艾茉莉一隻手放在胸前,朝著三個方向一次次深深鞠躬。
林浩抱著木吉他站在了麥克架前,“我又開始嫉妒了,你再不下去的話,我怕就成你的個人演唱會了!”
聽到‘親一個’的聲浪又起來了,艾茉莉再次道謝後趕快下了舞台。
本來她不想來的,橫店那邊已經快殺青了,正是最緊張的時候,可林浩不依不饒撒潑打滾耍無賴,冇辦法就隻好來了。
...
林浩嘿嘿笑著伸手朝觀眾席點了幾下,“你們太壞了,戲是戲,生活畢竟是生活,如果我有在舞台上親人家的權利,就不敢請來做出助演嘉賓了!”
觀眾發出了善意的笑聲。
坐在舞台前第一排貴賓席上的周東兵撇了撇嘴,心中腹誹,小狐狸,就知道你藏著心眼兒呢!
林浩的父親林慶生此刻也坐在第一排,這個位置看的十分清楚,
後台的穀寧聽到林浩的話長出了一口氣,幾個助理在幫艾茉莉換衣服,她輕聲問:“一會兒回貴賓席還是回家?”
“完事我和我媽一起回去,有事兒?”艾茉莉問。
穀寧搖了搖頭,冇再說什麼。
舞台上的手鼓聲響了起來,“咚咚咚”的聲音,空洞的彷彿是誰的心跳聲。這時,木吉他前奏也響了起來,艾茉莉有些著急起來,對幾個助理說:“快,快,開始唱民謠了...”
王陽他們以及管絃樂隊都下台休息了,舞台上隻留下了林浩和鼓手魏濱兩個人,空蕩蕩黑漆漆的舞台,一把椅子兩束追光,一個人一把木吉他,一個人一支手鼓。
“讓我再看你一遍,從南到北,
像是被五環路矇住的雙眼——”
這套加拿大頂級品牌 AdAmson 的質感實在是太過強大,通過電容麥克,就連林浩吉他換把位的聲音都清晰無比地傳了出去。
這是他第一次唱這首歌曲,奇怪的是剛纔彈前奏時,他想到的不是那個上一世非常熟悉的宋胖子,而是2002年三裡屯那家叫“河”的酒吧。
那是一段遙遠封存的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