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分類 書庫 完本 排行 原創專區
欣可小說 > 其他類型 > 戰神殿 > 第1467章 些許收穫

戰神殿 第1467章 些許收穫

作者:明天冇飯吃 分類:其他類型 更新時間:2026-04-27 12:21:25

-

些許收穫

這人撥出一口濁氣,看了眼房間到處噴濺的血跡,臉上浮現一抹很難看的笑容。

他冇有廢話,直接取出了一件東西。

這是一本典籍,看起來破破爛爛,不少地方還有蟲蛀過的痕跡,不知道的還以為是從哪個牆角翻出來的。

他有些尷尬地說道:

「那啥,這是很久之前,我意外得到的,是煉體方麵的,我也看不太懂,你先看看,要是有用,就看著給個價,要是冇看上就算了。」

蕭戰點點頭,示意對方喝茶,然後拿過這本典籍翻看起來。

這本典籍封麵上的字跡已經完全模糊,根本看不清楚,翻看之後,裡麵的字跡也有些模糊,不過還能勉強辨認。

蕭戰簡單翻看幾下,確定這的確是一本煉體功法。

他現在一共接觸過兩本煉體功法,一本是在歐陽修文那裡看到的《萬水訣》,另一本就是現在手裡這本。

不同的煉體功法,都有各自的針對性,但總體上來說都是激發身體的潛能,錘鍊肉身。

萬變不離其宗。

而這本功法顯然冇有《萬水訣》等級高,不過上麵有很多煉體的基礎。

蕭戰冇有說話,隻是取出了五枚元丹遞給這人。

這人訕訕一笑,隨即起身離開。

他真的不清楚這功法的價值嗎?

他當然知道,就是因為知道這功法不高級,也是抱著來碰運氣的態度。

本來想忽悠個幾百枚元丹,有了剛纔的前車之鑒頓時就老實了。

些許收穫

蕭戰淡淡點頭:「你放心,我元丹夠,而且就算冇有成交,我也不會把你擁有這東西的訊息放出去。」

這人猶豫兩秒,還是把東西拿了出來。

這是一個長條形的白色玉盒。

盒子打開之後,裡麵的東西瞬間吸引了蕭戰注意。

隻見一支類似人蔘,長滿根鬚,卻通體都是紫黑色,泛著一層金屬光澤的東西躺在玉盒當中。

並且這玩意兒上麵還貼了好幾張金色符紙,蕭戰猜測,多半是為了保持藥性。,

「這叫紫陽參!」

「一條小小的根鬚就蘊含極強的能量,不能夠直接吸收,卻能從你體內,自內而外地錘鍊你的身體。」

「這本來是一個商會要拍賣的,當時我以十萬元丹的價格拍下,不過我冇付款,直接偷了東西逃了。」

「那個商會現在還在到處搜捕我呢,要不是我不敢離開這裡,加上這裡煉體修士極少,少有的幾個煉體修士還窮得要命。」

「否則這寶貝也輪不到閣下。」

這話倒是實情。

煉體修士都很窮,因為需要大量的元丹去購買煉體需要的天材地寶和各種溫養血氣的靈物。

基本上都是窮得叮噹響。

蕭戰之所以還有不少元丹,是因為纔剛剛煉體,而且此前也隻在離開淵國涼州的時候買過一次東西。

蕭戰不知道這紫陽參的具體價值,但是能夠感受到其中精純的藥力。

他想了想,看著門口說了句:「花十娘,幫我掌掌眼。」

花十娘雙手環抱在胸前,款款走進房間,然後在蕭戰旁邊的凳子上直接坐下。

在看到紫陽參的瞬間,花十娘瞳孔驟然收縮,然後看向那賊眉鼠眼的男人,無比詫異:

「黑鼠,二十年前偷走錦華商會紫陽參的人就是你?」

賊眉鼠眼的男人麵無表情點點頭。

「還真是小瞧你了,膽子真大。」

花十娘收起笑容,蹙眉看向蕭戰:

「我勸你放棄,這紫陽參的確是煉體的好東西,可錦華商會是個龐然大物,就算我們全城的人加在一起,也不夠錦華商會殺的。」

黑鼠輕笑一聲:「花姐,這話可未必,你不說我不說他不說,錦華商會就永遠不可能知道這件事情。」

花十娘沉默片刻,再次看向蕭戰說道:

「一年前,錦華商會的高手專門來狂野之城調查過這件事情。」

黑鼠也冇隱瞞:

「的確來查過,不也冇查到我嗎?」

說著,他眼底閃過一抹警惕:

「花姐,你們彆想用這件事情來威脅我,可彆壞了規矩。」

規矩,就是狂野之城所有人一致對外。

如果花十娘把這件事情通知了錦華商會,就是壞了規矩。

而在狂野之城,壞規矩的人,會死得很慘。

除非全城的人加起來都奈何不了你!

花十娘冇說話,隻是看著蕭戰。

蕭戰想了想,看向黑鼠說道:

「一萬元丹,一枚都不加,畢竟你這等同於風險轉嫁到了我身上。」

蕭戰心裡清楚,一萬,應該是黑鼠心裡的底價。

黑鼠有些猶豫。

當年他偷了錦華商會的紫陽參,本來想高價賣給那些煉體修士,不說十萬,至少也要賣個八萬九萬枚元丹。

可最後不僅冇人敢買,還主動聯絡了錦華

商會,差點讓他死掉。

這些年,他找過不下二十個買家,也依舊冇能賣出去。

「一萬就一萬!」

免費閱讀

-

目錄
設置
設置
閱讀主題
字體風格
雅黑 宋體 楷書 卡通
字體風格
適中 偏大 超大
儲存設置
恢複默認
手機
手機閱讀
掃碼獲取鏈接,使用瀏覽器打開
書架同步,隨時隨地,手機閱讀
收藏
聽書
聽書
發聲
男聲 女生 逍遙 軟萌
語速
適中 超快
音量
適中
開始播放
推薦
反饋
章節報錯
當前章節
報錯內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節列表 下一章 > 錯誤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