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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可小說 > 曆史 > 易經鑒用(上) > 第二章 《周易》之象、數、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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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 \"一、“易”發生的四個階段\\n\\n一般討論《易經》或《周易》曆史發展,是指《周易》形成後經先秦易、漢易、唐易、宋易及清易的曆史發展。此項《易經》研究是發展《易經》所需要的,它可以作為一個時代文化文物的依據,也可以顯示某一時代學者的思想內涵,對《易經》作為一個係統思想的瞭解自然有所彰明。事實上,此一易學曆史的研究也可顯示《易經》思想的辨證發展,但也突出了其限製性,更呈顯《易經》係統中發生的問題。我在此處所指出的易的發展不是先秦以後易的發展,而是先秦以前易的發展。此一發展可說是由受精、胚胎、成形,逐漸長成為一新生兒的變化過程。這也是所謂易的發生學的發展過程。在此,我以原始易的係統的形成到《周易》,再到先秦儒家易(即《易經》)——構成了這一發展的過程。\\n\\n基於我另一論文的分析,我們可以把易的發生分為四個階段:即象、牧(卜)、義(辭)、理四個階段。這四個階段也代表《易經,之成為《易經》的四個層次或四個成份。今本《易經》(以朱子《周易本義》為例)固然是漢、宋、清易學者組合而成,但構成易的思想的原始因素卻是儲存在其中的。而其中儲存的四個因素也不外此四項。四項中“數”的一項較不明顯,而要藉助解釋來說明,但“數”作為解易的一部分,自漢以來即已通行。雖然王弼一掃象數,但“數”仍是解釋易的一個重要環節。即使就程頤的《易傳》而言,“數”對易的解釋仍參與在以理對易的解釋之中。\\n\\n我所說的四個階段分彆代表著:易的經驗的形象化與象征化,這是“象”。易的形象和象征符號的關係化以及在時空位置上的排列化以及應用化與實用化,這是“數”。易象的關係和排列,亦即易象的數的關係中呈顯意義及凝為概念,這便是“義”。易的意義和概念發揮為命題及判斷,並形成係統,這又代表“理”的出現,也就是易象、易數、易義的整體化和思辨化。\\n\\n我們可以把這四個階段的時代簡單地列舉出來(見圖2-1)\\n\\n圖2—1 易發生的四個階段\\n\\n圖中↓表示時間中的發展過程↑→則表示認知和詮釋的豐富過程\\n\\n先就有關“象”的原始性討論:易的經驗必藉象以表達。這是由於人必須先觀象才能認識世界,包括人的生存環境和大宇宙小宇宙,甚至人的自身。故《繫辭》有:\\n\\n古者包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繫辭下》)\\n\\n聖人設卦觀象,繫辭焉而明吉凶。(《繫辭上》)\\n\\n《易,與天地準,故能彌綸天地之道.仰以觀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精氣為物,遊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繫辭上》)\\n\\n是故天生神物,聖人則之。天地變化,聖人效之。天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繫辭上》)\\n\\n“象”是先與的,人因經驗和直覺而得“象”。由於對“象”的分類(四象),乃產生八卦。卦(指八卦)即現象的形象化的符號表達。故,卦也就是象。此處值得注意的是“象”,它是天、地、日、月、鳥、獸、人、物。故是宇宙一切萬物。觀象不隻是觀其靜態之物,也是動態的體會過程。包含認知“精氣為物、遊魂為變”的狀態變化,以及領悟“幽明之故,死生之說”。故,“觀象通變”包含了原始反終的整體考察和思辯推理。若“象”不廣,“變”不通,則一個人就無法綜合經驗成為符號而掌握“象”的特征及其關係。最後還需要從“象”的變通中看到,“象”所啟示的人的行為效果及價值,產生了吉凶咎吝的判斷,並以之作為取捨行為的標準。\\n\\n“八卦”係統的成立可以認為是觀象通變的結果,故八卦即為八種形象符號,而八卦係統即為中國人原始的象與數的宇宙學,表達了一個宇宙圖像,一個宇宙整體與部分的關係網絡,由此,易的象便達成了易的係統的符號了。《繫辭》裡說:\\n\\n(1)聖人有以見天下之賾,而擬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謂之象。(《繫辭上》)\\n\\n(2)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因而重之,支在其中矣。(《繫辭下》)\\n\\n(3)是故分者,象也。象也者,像也。(《繫辭下》)\\n\\n(4)兵有四象,所以示也。繫辭焉,所以告也.定之以吉凶,所以斷也。(《繫辭上》)\\n\\n(5)聖人士象以儘意,設卦以儘情偽。(《繫辭上,》\\n\\n此處所指的象就是把天地萬物的象加以象征符號化,也就是八卦以及重卦。故易的八卦係統就是法象係統,“是故法象莫大乎天地,變通莫大乎四時,懸象著明莫大乎日月。”(《繫辭上》)法象是對宇宙的模擬,但有無此項有三點要說明。其一,《易經》八卦的模擬宇宙是動態的,不是模擬其物的形,而是模擬其形的變,其二,《易經》模擬宇宙是全息的。即,凡是宇宙間萬事、萬物都是息息相關,故每一物象之變化都與彆外物象有關,故每一卦必須與另一卦有關;其三,每一事物現象又有內在變化,故每一卦象又包含了內在的變化,此一模擬內在變化的形象定為爻。《繫辭》言:\\n\\n聖人有以見天下之動,而觀其會通,以行其典禮,繫辭焉以斷其吉凶,是故謂之爻(《繫辭上》)\\n\\n道有變動,故曰支。爻有等,故曰物。物相雜,故曰文。文不當,故吉凶生焉。(《繫辭下》)\\n\\n爻也者,效天下之動者也。是故吉凶生而悔吝著也。(《繫辭下》)\\n\\n爻即動之象,於此可見,“—”與“--”兩個符號在八卦的網絡(contect)中可看成表示“動”的情形,“—”為“動以直”,“--”為“靜以專”;“—”是“動之辟”,“--”是“靜之翕”。兩者的意義是直覺得來的感受的一種綜合。從這一直覺的綜合看,“—”代表的是剛、動、陽,也就是剛、動、陽的一種協合力(synergy)和協合感(synaesthesis)。同樣,“--”代表柔、靜、陰的協合力和協合感。剛、動、陽是可以體知的,是人對自然的瞭解。這三者合而為一就叫乾,把柔、靜,陰合而為一,就叫坤。但乾坤也是相對而言的,正如前三者與後三者相對而言一樣。乾坤代表前者與後者的一種關係,乾能創造(大始),坤能順合(成物)。故乾坤的觀念應是同時更生的,一如其它對偶性觀念都是從兩對偶之關係中發展出來的一樣。乾坤的感受是從經驗得來的。故,是綜合不同事物的觀察,並在相對情況中歸納出來的。《說卦》中所舉的第七章至第十一章所指的乾坤等取象,就表明乾坤之象與爻的具體經驗基礎。故,八卦係統是天地宇宙的真實寫照,而為宇宙動態學的緣故即在此。\\n\\n我認為,此宇宙形象動態學,最早可推之於新石器時期,即紀元前一千年至三千年之前。對此,最好的證明見之於最近幾年來中國華東、華北地區發掘出的考古文物——琮。\\n\\n琮是《周禮·大宗伯》章提到的禮器。它是與璧一起用來禮拜天地的:“以玉作六器,以禮天地四方:以蒼璧禮天,以黃琮禮地。”琮的特征是外方裡圓。上下貫通並圓如筒且突出上下端。玉琮早在清末就有出土,近來在江浙一帶出土更多。這是屬於良諸文化的要件。其實山西龍山文化和安徽薛家崗文化、廣東石峽文化,都有玉琮出土。可見,玉琮是廣泛地存在於中國古代文化中。玉琮的存在,最早可斷定在公元前三千年,甚至可推至新石器時代。\\n\\n玉琮的存在所顯示的意義為何?顯然,玉琮是男女陰陽配合的表征,也突出了天“圓”地“方”,天地合一的觀念。由於玉琮外形上雕刻了易四象八卦,可見玉琮是有表現天地貫通為一體的意義。這是一種天地、陰陽可以分彆而又可以交合的象征。天圓地方的觀念見於《說卦》中也有“乾為天,為圓”的說法。《周髀算經》則有雲:“方屬地中,圓屬天,天圓地方。”故,我們可以假設取象自然的象征性意識,在新石器的時代就巳萌芽,而其象征的內容,則是天地的關連和貫通,故是以易的經驗為主的。甚至,更早的仰韶文化裡也有用鳥紋來象征天地的媒介、生死的溝通以及人神的溝通,這種溝通就是易的經驗的一部分。可以說,在從石器過渡到青銅器的玉器時代,即有易的形象的象征符號的發展了。基於此一形象經驗,易的發展可從象走向數了。\\n\\n《易》從形象符號走向數,是基於兩種需要:一是理論的需要。為了掌握象與象的關係以及象內元素的關係,不能不用數來表達。象與象的關係以及象內元素間的關係可以是靜態的,也可以是動態的。事實上,靜態隻是暫時性靜態而巳,動態的關係涉及的變化可以是量的改變,也可以是基於量的質的改變,或是元素間化合的變化。故《繫辭》有言:\\n\\n極數知來之謂占,通變之謂事。(《繫辭上》)\\n\\n參伍以變,錯綜其數.通其變,遂成天地之文,極其數,遂定天下之象,非天下之至變,其孰能與於此?(《繫辭上》)\\n\\n此處所指之數,自然指的是自然數(integers),是由數(count)眾多個彆事物的多少而來,《左傳·僖公五年》有言“龜,象也;筮,數也。物生而後有象,象而後有滋,滋而後有數。”\\n\\n《說卦》中又說:“參天兩地而倚數。”\\n\\n要表達變化及關係需要數,要預測變化及關係自然更需要數。也就是要把一個道理或真理顯示出來,數就是事象中的內在關係或內在變化關係。變化後的關係自然可以用新的數以表達,在此意義下,數為實際測知或表達新的變化關係所需要,但此需要仍是表達新關係、新意義,不是完全為計算某一數值。無論是卜或筮,其目標皆在就解釋一新的現象征兆或符號,以說明新的現象的性質,以定吉凶。《繫辭》言:\\n\\n爻有等,故曰物。物相雜,故曰文,文不當,故吉凶生焉,(《繫辭下》)\\n\\n爻動的結果構成文或象的當與不當,是由形成的外在關係或內在關係來決定的,這種內在關係或外在關係就是一種數。故卜與筮必須用數,但其用法及目的乃是尋求關係、形象、意義、價值以及因之而引起的決定。在此我們可以看出易數之發生,是與實用的目的有關係的,而卜與筮就是為了實用。故易數必然是卜的一部分。隻要易象走向卜或易筮,就會有易數發生。\\n\\n易象必然要走向易卜與易筮嗎?回答此問題並非是必然與否的問題,而是自然與否的問題。上已陳述,易象係統可以是一個宇宙圖象、一套現象的呈現,但此一宇宙圖象與現象呈現,除作為認識觀察的對象外,自然也可以用來作為行為取捨的根據和變象的參考係統.如果一個人僅僅通過觀象或檢視圖象就能判斷其重大行為的取捨,則此人必是有神賦的透視能力,否則便僅是推測和冒險而已。科學的決策方法是從過去經驗測知未來,如經濟發展之預測等皆是把統計法則當作引導的。古代的人並冇有發展成現代科學的預測方法,加之卜與占筮的情況往往是最單一和獨特的,故必須依靠個人智慧來決定。易卜或易筮就是一種創造解釋機會及解釋資料和解釋根據的方法。\\n\\n其占卜成立的條件是:\\n\\n1.它無法用過去事例來投射(principle of ignorance)。\\n\\n2.問事者的處境為明顯的不定(principle Of uncertaintn)。\\n\\n3.處境選擇的充分獨立與獨一,常為價值意義的重大選擇(principle of uniqueness)。\\n\\n4.個人選擇與行為將影響事件的發生(principle of co—determination)。\\n\\n5.必須在短期內作出選擇和決定(principle of urgency)。\\n\\n易卜和易筮即針對這些情況發展而來,故占卜乃是在不確定的處境下所作的基於解釋的自由決擇。要做此一占卜,自然仍以具備一般對世界的認識為最佳。易象即提出此一世界景觀(world—scenario)。故易卜與易筮即為相對此一世界景觀的,亦可看作易象的宇宙圖象所作的決策方法。從這一角度看,卜筮並非迷信,而是理性思維的產物。其成為迷信,乃是科學發展後,相對科學和經驗已有的成效和方法而言。今人許多事不必用占卜,因為可用科學認識來推測、預料。但並非所有的價值決策都可以用科學作選擇,在此情況下,卜筮仍有極高的重要性。再者,任何一種卜筮方法並非完美的,也不可能完美。因為,若真有完美的卜筮方法,卜筮就成為萬靈的決策方法了。然而,方法完美與否,完全取決於未來的成果。若真有完美的辦法,就等於把不定的未來加以固定了。此即有違《易》之經驗。\\n\\n我曾說明瞭卜筮的相對必要性,對易象係統轉成為卜筮的根據,也就顯而易知了。易象是一種圖象,卜筮是一種按圖索驥,故為一種世界定位之舉。每一卜筮即為每一件世界定位之舉。一則顯示出了人之處境;再者顯示出了個人選擇及參與改變處境的潛力。從這一角度瞭解占筮,可以說占卜有占卜之邏輯,此必須在實際處境中加以理解, 卜占方法的發明也是極其自然的事。\\n\\n中國古代,起碼在殷商時代即有龜卜,到商末周初產生筮卜,此處需指出的是,龜卜與筮卜都是易卜,也就是以易的經驗與易的圖象為背景的。故,無論龜卜與筮卜,如何應某種環境因素而具體發生,都是與《易》有關。商周的宇宙思想傳統的基本一致性是要肯定的。我們也可以說筮卜是西方周人原來就有的,正如東方的殷人原來就有龜卜一樣,至於周後來取得天下後,逐漸用筮卜代替了龜卜,殷易也就逐漸轉成周易了。以上言三易之說,一方麵指的是三代各有其易象係統,儘管這些係統單元都一樣。但其排列可以不一樣,解釋可以不一樣,故其取名可以不一樣,其重視的中心起點和目標也可以不一樣。另一方麵,三易之說指的是與之相應的占筮方法。商人用龜卜,周人用筮卜(另有卜筮之說),這是我們大致可以確定的。夏人是否用龜卜,我們自然不可知,但如果參考《洪範》中箕子說的“天乃錫禹洪範九疇”的話,我們可以假設卜筮在夏代已有也是可能的:“七、稽疑。擇建立卜筮人,乃命卜筮。”《洪範》中並明定龜卜筮卜的決策方法.在此一瞭解下,可以說卜筮可能發生甚早,也許開始並非固定算計的方法,隻是用的工具不同而己。到了商代,龜卜專業化了。到了周代,筮卜則成為專業,具備了《繫辭》中所說的“大衍之數”的具有“象”的模擬性的種種“數”的計算方法。必須強調,龜卜和筮卜可能在商週期同時並行采用,它表現為兩套易卜的方式和方法。\\n\\n若從“數”應用於占卜來說,“數”,在商周的發展是值得注意的.首先可以指出的是,我們可以將龜卜以五卜為極限.何以用五?此也許與五行之說有關,其來源可溯初民對宇宙認識的範疇化。此見於《洪範》所記,由五行,乃有五事、五紀、五福等分類,故五卜也就是對此五行傳統的迴應。有了這一類考察,到後來的筮卜,因其後來(也要因之說為後來)則作生數與成數之彆,以1,2,3,4,5為生效,以6,7,8,9,10為成效,少用生效而多用成數以資與龜卜區分。在6,7,8,9,10的成效中,又以9,6為變之上限與下限。即逢9要變為8,逢6要變為7。何以9不變為107因10的觀念後起的,而周人又以九為極限(且9變為10則天變可言了),而6因與生數相區彆,其能變為7是自然的變化。\\n\\n圖2—2 成數量變質變圖\\n\\n但6、8為偶數,7,9為奇數,奇偶的區分應是基本的.偶數的單位是2,故變的可能在於奇變偶、偶變奇,或奇乘偶而變偶(如:3x2=6),或偶加奇而變奇,如7 2=9。7→9代表量的增長的變,8→6代表量的減少的變。6→9與9→8則代表質的變(見圖2—2)。“易變”即指《易》的經驗是兼含量變和質變的。值得注意的是,奇偶觀唸的決定,代表了動靜、剛柔的決定.奇數代表單物,有運動而剛健的傾向,偶數代表偶物,有靜息而柔和的傾向。這都是由現象經驗決定的。如果再把動與剛看成陽與健的突出明朗,把靜與柔看成陰與順的表征,則奇偶可與陰陽整合,是極其自然的事。關於此,下文談易卦符號時再詳述。\\n\\n此處要說明的是,在6、7,8、9的筮數中,6、9是變數,而7、8是不變數的性質便可確定。至於後來發展出“大衍之數”的卜筮法,獲得6、7、8、9數的筮數以成爻,自是一種象與數結合的結果。在此一瞭解下,我們可以瞭解易數6、7、8、9除了有占卜的作用外,且有下列兩項性質:\\n\\n(1)7、8或6,9合為15。15乃是天地之數。這是陰陽觀念結合在一起的表示,有此表示,吾人可以瞭解到何以洛書以15為其整合數。洛書即代表天地之數,也就是代表天地的結合。\\n\\n(2)6與9為變化之極限,故重卦之爻題,就是用6與9來表示。每一爻都有變的可能。爻的變動,或由9變8,或由6變7。故用6、9來分彆說明爻性是適當的,但實際上爻變或不變,乃由筮數決定,故初六可以是7,上九可以是8。這是過去學者從來未加說明的。從以上分析,吾人可以看到易數和易象有密切連鎖關係。但吾人仍可區分象數與數象兩類數與象的關係。講象數的易學往往未能將兩者分開,因而造成混淆。以象為數,即使用數來決定或表現象,即是數象。漢易中的九宮、飛伏、半象、互體,都可以用數的關係表達。因為嚴格來說,整個卦都可以用數字來表示。自然,卦與卦的關係也可以用數的關係表示。但即用數字,其所含和傳達的乃是象,當然,也有一些情形,明顯的是以象為數,如以“天乾”、“地支”為計算年月日的方法。“天乾”和“地支”都是以“象”為範疇的,代表著一個生長過程,故具有濃厚的“象”的成分。因而吾人可以說“象”中有“數”。但在《易,中的“太極”或“太乙”的觀念以及兩儀、四象、八卦等觀念中,都是以“數”為“象”的,也就是數中有象。即使是“河圖”、“洛書”之數,也可以說是更整體的、更抽象的代表了一種“象”或“象”的關係。我們可以舉“涪書”來說明,“洛書”是3x3的方陣。如果問何以3x3?可以說這是代表了天地人三才的整體。3x3即表示天地人三者各種可能滲透交流的相互關係。但3x3乃是9個數,9個數之間要表現天地人的各種關係,自然要將9個數的關係加以調整,於是乃有全麵平衡的“洛書”。如圖2—3。\\n\\n圖2—3 全麵平衡的洛書\\n\\n“洛書”的每一行數字相加都是15,但15代表何種意義呢?每行相加都是15又代表何種意義呢?如果我們把15看成5 10,到15代表的是生效加成效(6至10為成數)的總和,也就是生長的過程。如果我們把15看成是7 8的總和,則7與8正是易筮穩定的陰陽數。如上所述,則15就代表陰陽穩定的結合了。最後三行三列以及對角二列都是15,正表示了一種陰陽全麵與全息的大和諧,我所說的全息乃就15的構成方式而官。15的構成方式有8種,而每種都是不同的生數與成數的組合之和。\\n\\n《繫辭》言:“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此則是以數為先、象為後,數中有象,象中有數,完全恒等。總言之,“洛書”的數象征了八卦的象以及理想的象的關係。\\n\\n準此,以天地之數55為圖象的“河圖”的數也可以解釋為對天地生成過程及其配合關係的一種表示。此一“河圖”數象也就成為卜筮的模擬對象,故(繫辭)有曰:“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繫辭上》)“大衍之數’就是除去生數的天地之數的餘數,亦即為宇宙的代表。當然我們也可以說,為了要表達天地自然的象的和諧平衡關係,中國就產生了數中有象的“河圖”、“洛書”數學。\\n\\n“洛書”數的平衡得之於2與8的易位.傳統易學家,包括象數學家,對此易位的緣由並未加以說明。當然,2與8的易位產生方陣等式是一個發現.但導致這個發現的易象的啟示卻不可忽視。首先我們必須瞭解古傳太極圖中顯示陰陽交合互補而成圖形,但在陰陽的分彆區域中卻乃是陰中有陽,陽中有陰.同樣,在生效中可以有成數,成數中也可以有生數。因而2與8易位,不但使“洛書”方陣成為洛書方陣的平等式,也實現了太極先天八卦的全息性.這種數的位置關係不隻是數的問題,也是幾何空間的問題或空間位置的問題了,易數因之是位數,因位而獲得特殊的數的關係,而位在此就是象了。位數網絡一如今日之整體電路在表達一個物象的機體世界。位的關係也就是一種象,這裡可以看出象與數相互發明、相互啟示的關係。在易的經驗中,不但象中有數,數中有象,而且因象的掌握必然產生數的新組合。同時,由於數的新組合,也會產生象的新結構。數象發展與融合是導致象易的意義和瞭解深入的一個方法,這也就與我發揮的數象本體詮釋學有相互論釋的結果。\\n\\n由於此一瞭解,我們進而可知《繫辭》中何以有“易有太極”之辭。《繫辭上》十一節曰:\\n\\n是故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業。\\n\\n“太極”就是“太一”,也就是指萬數所生之源。這是由自然數列啟發出的一個觀念。自然數的1生2,2生3,……此乃一所生而又兩合為一的數列,並不隻是一個序數,故又可各自生2,這就是兩儀了。兩個一各自所生的2又是兩個一,因之各自生2,成為四象,依此形成八卦,六十四卦等等。自然數具有這種2n相生的能力,同時另一方麵又受到陰陽兩象的啟示。物有靜有動、有剛有柔,有明有暗,靜動對比、剛柔相濟、明暗交行,正如《老子》所說:“故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較,高下相傾,音聲相和,前後相隨。”(二章),這些都是象的啟示及陰陽對照的啟示。故由一生二、二生四而四生八的過程,也可看成是涉指混沌(老子稱之為元德或道)分化為陰陽的過程。由於易生太極,所生陰陽又可再生陰陽以至無窮,這一宇宙發生論既是數的一種展開,又是象的一種展開,故是數象交融的(見圖2—4)。\\n\\n圖2—4 數象交融現象\\n\\n此一數列中的“1”是就其在原始點而言。原始點以外的“l”則為陽象或奇數:而“2”則為陰象或偶數。八卦之成就是8個數之成,8個數之成則又是8個卦象之成。作為卦象,這8個數不是單純的類數(cardinal),也不是單純的係數(ordial),而是一種兼含類與序的位數(positinal)。之所以說之為位數,是由於每一卦不但有縱向的相對位置,也有橫向的相對位置,正由於橫向的相對位置才排出了先天伏羲卦陣,表現了平衡和諧的關係。同時,又由於縱向的相對位置,我們纔看出每一卦之所由來以及何以要有15數才能生成八卦,15之數象地位也由此可知。如果我們把八卦看成是現象表層,則七個數字或數象(—),(—、--),(、、、、)則可看成裡層潛象,7 8=15,7與8也就是“成變化,行鬼神”的數象或象數了,邵雍用黑白、陰陽之象之衍生來表達此一數的生成過程,不但受啟發於易數,而且也是啟發於象之發生生成過程。總言之,易數作為數,既是ordinal,又是cardinal,而且包含兩者的位數。數中有象的數都是位數,象中有數的象也是位象,兩者是相依相存的。\\n\\n最後還要指出一點,數的可用之處之一是計算天地之象合而為一的比例關係為何的方法。這一用處有如卜筮也是自然發展出來的。天地之象、天圓地方,兩者如何合一,便可看作是一個數的問題。故運用數以製象,是數發生的理由之一。《周髀算經》有言;“請問數安從出?商高曰;數之法出於圓,圓出於方,方出於矩,矩出於九九八十一。”由於九九八十一的自乘,可以製矩求方,有了方,再確定圓就容易多了。有了方圓,則可製器具,可以定吉凶了。象與數的關係於此可見,但更重要的是;如前所述,早在玉器時代即有了天圓地方的思想,而且還有天地合一的象征表現。這一層意義既導向數用於象,又導向象用於數,以及兩者永恒的密切關係。\\n\\n我們表示數象這種關係如圖2—5。\\n\\n象與效\\n\\n象→效→象→效……象數互釋\\n\\n比例→變化→比例→變化……數象交利\\n\\n↓ ↓\\n\\n靜的結構 動的過程……效象同出一源到易的經驗\\n\\n圖2—5 數象關皋圖\\n\\n宇宙原是象和數的整合,數象同出一源,源體現在易的整體經驗中。\\n\\n二、數字卦的意義\\n\\n討論數與象的相互關係,自然不能不涉及到目前甚囂塵上的數字卦問題。1979年以來討論卜筮數字(稱契數)的文章屢有所見。張政糧先生的意見最為可貴,他最先說明契效是易卦的表現。這些卜甲上的契數易卦,不是三個數字就是六個數字,故可視為八卦與六十四卦的代表。由於數字卦(暫名這些以數為卦爻的卦為數字卦),仍是卦,不是數,所以,究竟數字卦與通行陰陽爻的卦的關係如何?數字卦的發生意義何在?這兩個問題都是關於易卦之起源問題,對易學的研究有重大意義,其重要性不亞於帛書《易經》的發現。\\n\\n首先要指明,基於數字卦的發現,吾人可以確定:\\n\\n(1)周原與殷虛的卜甲都有數字卦的六十四卦,說明瞭六十四卦早於西周而可推自更早的古代。現今《易經》中六十四卦的特殊排列方式,甚至可說是證明六十四卦很早就產生了。\\n\\n(2)在卜骨上刻數字已見一個詮釋係統(此即數的詮釋係統)的作用。\\n\\n(3)數字卦之數字排列可視為爻與爻之名,而整個數字組列可視為每卦數字的什名。\\n\\n(4)數字卦顯然與卜筮有關。\\n\\n然而,基於以上分析,吾人是否就可以說易卦源於數字呢?數字卦就是易卦的原始呢?回答是否定的,最重要的理由是,數字卦之存在必先肯定了卦象的存在,有了卦象再通過卜筮來表達卦象,乃是數字卦發生的理由。前之所論陰陽觀念源來有因,此是象的認識的基礎,有了易象,並有了卜筮的精確化變化的數,乃產生數字卦的表示方式。故吾人可推測在數字卦之前還有非數字表示宇宙的宇宙圖式模型。這種卦就與通行的“—、--”組成的卦接近,故我們仍可以假設,通行本的易卦並非源於數字卦,而另有所本。數字卦隻是卜筮用來表達象形卦的方法。事實上,在數字卦的同時也可以看到非數字卦。至少吾人無法證明所有的卦都是數字卦。\\n\\n可能當《周易》成為《周易》之時,數字卦也與陰陽爻卦分開了。當然;天星觀楚簡以“—、∧”表陽爻陰爻,可以看成是或本自多位數字元號衍生的。但另一方麵,吾人似乎也可以認定,“—、∧”與1、6之所以走向“—、∧”,乃表明有一先存的符號表示( 、-)的陰陽。張政糧先生在我見到的一篇文章《易辨:近幾年依據考古材料討論周易問題之綜述》表示,殷末周初數字卦用的數字是1、5、6、7、8。周早期創為1、5、6、8、9,到了周後期,又成1、6、7、8、9。他說,簡化為1、6、7、8、9的易數字卦再簡化為1、6,寫作“—、∧”。也如天星觀竹簡所示,然後再改寫為“—、--”。這自然是一個有趣的推測,但彆一可能即是“—、∧”與“—、--”偶合,前者為數符,後者為形符。兩者可以並行不悖。可以有象形的易卦,又有象數的易卦.為了獲得一卦象,乃有數之應用,用數來確定所得之爻,故數字卦純為占卜之用所決定,不具有易卦的原始意義。為了確定之卦,乃擊決定其構成為爻的原有位置即可。故用1、6、7、8、9以建卦是可以理解的。值得注意的是,今日卜筮,仍是以7、8、9、6決定一爻之位置及地位的。\\n\\n從以上對數象關係的分析研究,我們可以斷定數字卦是一個象數,而非數象,也就是說卦是由象到數的一個應用,以卜筮為目的的,而非由數到象的演化,即是由陰陽定奇偶,而非由奇偶定陰陽。換言之,數字卦是經卜筮所以成卦的一個方法,上述曾假設了象的存在,這在數字卦中乃是以三爻或六爻方式出現便很清楚了。數字卦如果隻是純粹筮卜數的運用,它就不必限定在三爻或六爻的範圍裡,因為三爻或六爻的易卦是以易象為基礎的,《說卦》曰:\\n\\n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將以順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兼三才而兩之;故《易》六畫而成卦。分陰分陽,選用柔剛,故《易》六位而成章。\\n\\n固然《說卦》可能較晚出來,但《說卦》此處已充分地解釋了易卦何以是三劃與易何以重卦為六卦。三才六位之說是以象為基礎的。故《周易》之成書是以三才六位的宇宙圖象為基礎的。但為了卜筮,為了實際產生一個卦來配合或表示一種處境,就不得不假借數以成象。故用奇偶來配合陰陽,用7,8、9、6來顯示變與不變的陰陽,是極其合理的一種發展。但數字卦成卦之後,仍要還原為圖象之卦,而這種還原的方式乃是以奇偶數配陰陽爻的。奇偶數中的6,7、8、9各配變陰、陽、變陰與變陽都是有義理可循,後來出現的“—、∧”如果是1、6的話,則分彆代表了一般性陽與陰。\\n\\n又必須指出者,乃是卜甲上數字卦下亦有卦名。如四盤磨卜骨上有,魁隗應是《否》與《未濟》,相當於今本的《否》與《未濟》。帛書馬王堆本及古傳《歸藏》卦名都冇有此兩卦。顯然,前者表示另一個易的係統。即使此一係統是以數字卦寫出,並不能表示其他係統,如《周易》和《歸藏》都是以數字卦為本衍出的。上述六畫卦的要求也充分說明數字卦必須以三才六位的圖象為基礎發展起來.即使如此,數字卦成形之後,再演化為陰陽爻則是可能的。其中關鍵是奇偶觀唸的陰陽化,正如陰陽觀念在數字卦形成時代表了奇偶化的過程。\\n\\n以上我用了大量篇幅來說明易的數象一體互釋,易之數決非現代數理基礎中的數,無論是邏輯主義的數的觀念或是直覺主義數本體的觀念,當然也不是古希臘畢達哥拉斯所稱的幾何形數。數就是象的關係與變化,而象包含了時位的相對性,故數象一體且根源於易之經驗(如前所述),因為隻有根植於易的經驗,易數與易象才能變得如此緊密地聯絡在一起。\\n\\n易的象數是易的義理髮展的基礎,義理是超出象數的,但必須要象數發展到某一階段纔有義理的出現。義理的出現可能包含象數,但也可以掃除象數回到易的經驗,以求獲得對易的經驗的理性的理論理解,此處所說的理性的理論理解是相對一個時代的標準和需要來決定的。易之理性與理論有一特色即是全體性的認識和部分性的認知的相互依賴性。個彆事象和數象都是意義和概念產生的源泉,但每一個事象——象數——數象的意義都是在整體的瞭解中決定的。易的數象和象數發展為——整體後,形成一個關係網絡,其內在的宇宙的意義和自然的意義也就發生了,當人類社會的經驗類型豐富之後;社會和曆史的意義也就發生了。這種意義和概唸的發生,代表了一種新秩序的建立,故對真實世界有兩重作用:一是描述客體的作用,一是規範秩序的作用。這種意義的發生和概唸的實現就見之於易卦的卦名和卦爻辭的出現。\\n\\n我們可以把卦名和卦爻辭看成對易象和易數的一個具有全體性的意義的詮釋,這種詮釋有兩個特點:\\n\\n(1)卦名代表一個卦象的概念化,而且是同類卦象的特色的概括化,一方麵相對於經驗,一方麵相對於其他卦象和卦象全體。\\n\\n(2)卦爻辭代表對一個卦或一個爻的解釋,其所要表達的是該卦該爻的吉凶禍福,因之是一種行為價值的判斷。這種行為價值的判斷一方麵基於對客觀事況的認識,一方麵則基於對主體決策者的一般認識。其價值判斷除指明吉凶禍福價值外,也指明行為的取捨方向,有時且作條件式的規定。故卦爻辭的成分是價值決斷、事況判斷、行為指示。即使如此,卦爻辭仍然不是完備的,也不能完備,因為如何作出決定仍需相應卜筮者或求解者的狀態來決定。這是由於具體情況需要一種具體意義的詮釋。但這種判斷化和命運化的卦爻辭,仍然有其一般的重要意義。此見之於我所稱的易的最早的意義係統和概念,也就是見之於卦爻辭的係統了。這是第一個意義係統。第二個意義係統乃是《彖傳》和《象傳》及《文言傳》所表現的意義係統。《彖傳》和《象傳》乃是以個彆之卦或個彆之爻為對象的,彖是卦的意義鑽深,象亦然,是卦的意義的形象化和倫理化,《象傳》更特彆著眼於乾坤兩卦的卦德.由於《象》有《大象》和《小象》,故《象傳》可能晚於《彖傳》。整體的討論及發揮一個卦的意義的傳注有《文言傳》,《文言傳》乃開發揮乾坤的先河。《彖傳》早於《象傳》,也早於《文言傳》,《文言傳》與《象傳》(大小)則可看成為《彖傳》的發揮了。我們可以把《彖傳》、《象傳》和《文言傳》看成易的第二個意義,即可將《文言傳)看成第二個意義係統。\\n\\n對整個卦的係統作評論、解釋和思辯,最後起的是《繫辭傳》上下。《繫辭》上下可以說是綜合了名言、彖象、文言所作的大係統性的詮釋。在《繫辭傳》發生之前,我認為有《說卦》、《序卦》和《雜卦》,它們都是對易象和易數所作的整體考察。其中《說卦》總括了以前對卦體的解釋,可能包含了三代以來的象數,以及言儘意的原則,故從其內涵而言是最早的,但從體係的整理看,可能是在整體性的觀念發生之後,故我以之為《繫辭》之前的意義係統。《序卦》和《雜卦》也是整體地考察及詮釋了《周易》各卦關係秩序,故屬於第三意義係統,《繫辭》包含了一切,也包含了第五章上“大衍之數”的卜筮方法,此一包含是十分突出的,因為帛書中冇有,以往筮法上也可能不一樣。此表示了《繫辭》整體體會性.是集卦體、卦名、卦象、數象為一體的大融合。故《繫辭》的意義係統在所有意義係統中最為晚起。我們可以表達易的意義係統猶如太陽係的行星係統,造成了易的太陽中心意義行星係統.對此,我無法就這一以易之經驗為中心的太陽行星係統作個彆意義係統的解析,如解析其如何發生、如何相關、如何構成、標準何在等等。當然,考證的結果各不相同,吾人評估的標準也是以全麵的考慮與證據平衡和一致性為標準。\\n\\n以上所述意義係統是原於易的義的部分。由此可見,易義是由象、數配合新的條件而產生,但其根源仍是述易之經驗。每一意義係統之相生,必是超越前一意義係統,而有以充實豐富易的經驗者,亦即是帶來更細密的分彆性,但又不失去統一性:並帶來更大範圍之應用,也不失去客觀依據。若有任何一個意義是封閉的、僵化的、且不允許新的義理髮生,最終將成為自我之障礙,喪失了易的生命發展開放的特性,便成為劃地自限了,最後必將為其它係統所替代。兩漢之象數就有此一缺失,導致了瑣煩主義,喪失了生命活力,不能在象數之上建立新的意義體係,或開拓出有生命力的象數,終於造成王弼一掃象數而陷易於道學,對數理易的真確研究也是負麪價值的。\\n\\n義與理本來是密切相關的。意義是一種主觀認識的秩序和目的,其主體的意向很濃.理則即是客觀的真實世界的秩序法則,為人的理性的心靈所發現或體現,具有客觀的內涵.理本來是指一物體的模式,但其含義卻逐漸蛻化為物所必須遵循的法則,也是解釋物之為物、事之為事、象之為某一象、數之為某一數的根本依據及理由。故理有規律性、根本性的特點,而宋明理學卻更有工整性。某一事、某一物固有某一事、某一物之理,但此理與彼理又是相關的,故又稱為一理,乃有朱子“理一分殊”的說法。總言之,理可視為兼具有客觀性、主體性,根源性、規則性與整體性的真實,而為義或意義所開拓的對象,也是理解的對象,再者也可說為意義的基礎或意義概唸的有效性的來源。\\n\\n顯然,易義中又有易理的成分。因為意義中即有理,問題在於如何把意義中含糊之理明顯化及客體化而已。事實上,象數之成為象數也是由於象數中會有義理,對象數詮釋,並看出象數並行相關互等都有理的成份,理之成理即由於理的展示化和成為意識的對象。故由象數到象效之理,即能形成幾何數與數學,由卦爻辭之義到卦卜辭之理,也都是直覺的效果,然後再定入《彖》,《象》傳的意義係統,其理律的成分更高了,可以說的都是社會行為和社會行為的律則。至於《文言傳》,也有相當完整的思想理論,可說是理的重要發展。 《說》,《序》、《雜》也都在立下理則,解說理由,並可視為更整體性的理律與理論思考。到了《繫辭》,很明顯地有了最完整的《易經》理論和最完整的理律說明。此一理論係統可視為《易經》哲學宇宙論與方法論的綜合展開,作為以後義理髮展的根據。總言之,易意義係統內涵潛藏著的就是易的理論係統,此在曆史過程中逐步明朗化和係統化。自然,理也含著義,理顯則義隱,兩者之相互顯與隱的關係一如象與數的參與一樣。象數和義理也可作如是觀。象數顯則義理隱,義理顯則象數隱,在易學史上有此辨證傾向。但若就易的完整思想和易統而言,象數和義理是同時發展,形成一個大係統卻又相互弓1發、相互襯托,必能達到多重的求知、格物、立德、立盲的效果。\\n\\n以上強調了象數、義理之一體同源,但我們也不要忽視這一體同源的意義條件也有多元殊化的意味.正因為有多元殊化,吾人纔要指出一體同源理論的重要,因為有此認識,吾人才更能發揮整合體係的作用,也因此能更接受和追求多元殊化的世界知識體係,使《易經》的發展具有新的生命和活力。\\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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