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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鑒用(上) 第一章 《周易》之基本知識(1)

作者:燁子/編著 分類:曆史 更新時間:2026-06-09 08: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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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關“三易”的傳說\\n\\n《易經》來源於占卜,據說還冇有發明《易經》之前,曾流傳過無字《易經》,也即用圖象表述的易經。\\n\\n後人說,夏朝的《連山》與商朝的《歸藏》就是屬於無字《易經》之列。其根據是至今尚未發現這兩部經書的文字材料,唯一的記載是《周禮·春宮·大卜篇》曾雲:“三易之法,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其經卦皆八,其彆卦皆六十四。”這就是曆史上《易經》發展的“三易”之說。\\n\\n《連山》易的八卦是以“艮”為首,卦符是“”,良卦表山,山上山下連綿不斷故名《連山》,在《山海經》中又雲:“伏羲得河圖,夏後因之,曰連山,黃帝得河圖,商人因之,曰歸藏,列山氏得河圖,周人因之,曰周易。”這就是說,夏商以前的伏羲所創為《先天》易、神農所創為《連山》易、黃帝所創為《歸藏》易。《歸藏》易,是以坤卦為首,卦象為“”象征“萬物莫不歸藏於其中”,即萬物都以大地為母,始發於大地,終又迴歸於大地,故作《歸藏》。《歸藏》易,是以乾卦為次卦,卦符是“”,也即坤卦在前,乾卦在後,故也稱《坤乾》。這種卦序的排列,主要來自於社會觀念,也即在商朝人們的觀念是尊母統的觀念,這種觀念是氏族社會的孑遺。它試圖從自然現象中,為自己的思想尋找根源。\\n\\n《周易》之中周字有兩種含義:一是周普,即周全、完備的意思。《周易正義·序》引鄭玄釋《周禮》雲:“……《周易》者,言《易》道周普,無所不備。”就是周全和完備之意;二是周朝的周王文所演,故稱《周易》。在《周易正文,序》中曰,“……則《周易》稱‘周取岐陽地名”。《毛詩》雲:“周原朊朊”是也。周文王演易時,正在#裡,周德未興,猶殷世也,故題“周”彆於殷。因文王所演謂之《周易》。《周易》與《連山》之區彆在於它是以“首乾次坤”,因周人有“天尊地卑”之觀念,乾者天也,坤者地也。\\n\\n總之,《易經》的發展有一個過程。它原是來自我國祖先伏羲,後經各朝各代人們的發揮與補充後所形成。\\n\\n二、孔子與《易經》\\n\\n相傳,伏羲畫八卦,文王作卦辭,周公作爻辭;孔子(嚴格說包括他的弟子(學生)的學派)作《繫辭傳》。而且孔子的門徒們發展了《易經》,特彆是他對代表大自然規律的“天”有著專門的研究。\\n\\n在他所著《論語》中,多次談到天。孔子在周遊列國時,曾到過衛國,衛國的執政王孫賈希冀要孔子依附於他,引用俗語諷勸孔子。孔子回答說:“得罪於天是冇有什麼地方可以祈禱的了!”(見《論語·八佾》)\\n\\n還有一次,孔於在路途中得了重病,他的學生子路便派了一名學生當作孔子的家臣去為孔子求取經濟讚助。事後孔子知道了責備子路說:“我現在不是大夫而許作大夫,我欺騙誰呢?欺騙天嗎?”(見《論語·憲問》)\\n\\n孔子常說:“不怨天也不尤人,下學人事,上知天命,曉得我隻有人吧!”(見《論語·憲問》)\\n\\n孔子還言道:“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論語·陽貨》)他還說道:“君子有三種敬畏,一畏服天命,二畏服聖人,三畏聖人的話。”(見《論語·季氏》)\\n\\n孔子在回答子路提問時說:天說了什麼呢?四季照樣運行,百物照樣生長,這裡所說的天就是自然規律。\\n\\n孔子所言三畏,第一畏天命的天,是指古人對大自然規律認識的最高原則,意是天為最高主宰。所說的命是主宰“天”的作用,或者是發動之意。說的通俗一些,就是“天”為環境,“命”為因果。“天”和“命”這兩個概念,與《易經》中的“天”命”概念是一脈相承的。按《易經》陰陽觀,天是陽,地是陰,這是人類生存的客觀環境“天地養萬物,聖人養賢以及萬物”(《頤卦·彖傳》),又說:“有天地,然後有萬物”(見《序卦》)。總之,孔子的思想是對《易經》進一步地發揮與說明,即:“下學人事,上知天命”,這正是《易經》的核心,深刻地把知天命,儘人力表達出來了。\\n\\n孔子利用《易經》中的天命觀念,去加強人們的道德勇氣與內心的安慰,使人們能從生死的重大問題中得以超脫,不為生活中艱難險阻所嚇倒,這正是留給後人的偉大精神財富。孔子在周遊列國時的遭遇也恰好體現出他對《困卦》的深刻理解和認識。例如,孔子在宋國時,被宋司馬桓魃包圍,他十分鎮靜的說:“上天將道德托生給我,桓魃對我有什麼辦法。”還有一次孔子經過匡,由於他的像貌與陽虎長的相似,被仇恨陽虎的人所包圍,但他仍然非常鎮靜地說:“文王雖然已死,但他的文化不是遺留在我身上嗎?如果上天將要消滅這文化的話,那麼,我這位[後死者]不是應該掌握這種文化嗎?現在我已經掌握了和保留了這種文化,那上天不是要消滅文化的。如此匡人對我有什麼辦法。”(見《論語·子罕》)\\n\\n從上述曆史記載的小事,可以看出兩點:\\n\\n第一,是孔子的天道觀念。正像《易經·繫辭》所講:“與天地相似,故不違,知周乎萬物,而道濟天下,故不過,旁行而不流,樂天知命,故不憂,安土敦乎仁,故能愛;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曲成萬物而不遺”,這是說,人是大自然的一部份,應與大自然規律相合拍,天有四季變化,春生秋殺,順之則利,逆之則亡。“樂天知命”,這就發揮了道德的作用,“敦乎仁”指的是對於天地之化加以界定與製約;對於萬物則委曲成就,也即“曲成萬物”。孔子對在生活上的遭遇,就采用了“樂知天命”思想去對待,結果是他成功地渡過了在匡被困的難關。委曲,是指對未來的突然打擊,能容忍。這說明他的崇高道德行徑是受了《易經》之影響。所以他曾雲:“若早研究易經可無大過矣!”\\n\\n第二,周止禮教授曾歸納說[2]:“我可補證文王與孔於是參與《易經》成書的。周文王是古傳世文獻所說的《易》之作者之一”。如《史記·周本紀》:“西伯蓋即位五十午,其囚羑裡蓋易之八卦為六十四卦。”《史記·日者列傳》又雲:“自伏羲畫八卦,周文王演三百八十四爻。”孔穎達在《周易正義·序》上說:“卦辭、爻辭,並非隻是文王所作……案《繫辭》雲易之典也,其於中古乎!(殷、周之古時叫中古)作易者其有憂患乎!又曰:易之興也,其當殷之末世,周之盛德也,當文王與紂王之事耶?”《周易乾鑿度》說:“垂皇策(指八卦)者犧,卦道演德者文(王),成命者孔。”司馬遷在《史記·太史公自序》中說道:“文王囚而演易。”從以上所引古代文獻中可以看出文王乃是《易經》成書作者之一,而孔子也是繼承並掌握文王以後文化遺產——《易經》,並加以發展和擴充。這就是說;《易經》的形成有一個曆史過程,這裡容納了先民的智慧,絕對不是某一個人的創舉。\\n\\n三、孟喜、京房與《易學》\\n\\n說起《易經》發展成《易學》,在曆史上還有兩個代表人物孟喜與京房,兩人皆是漢代象數學派代表人物,不能不用一點筆墨去提及。\\n\\n孟喜是漢宣帝時的著名經學大師,他用陰陽說去解釋《周易》,並借卦爻象的變化去推測氣候的變化(即今天的氣象預報)和推斷人事之凶吉,是漢代《易學》中卦氣說的倡導者。所謂“卦氣”,是指以八卦或六十四卦配一年四時(春、夏、秋、冬),十二個月,二十四節氣,三百六十五天,並以此去解釋天氣的變化。其道理是以坎、離、震、兌為四正卦,分彆主管二十四節氣中六個節氣,從冬至到驚蟄為坎卦用事即發生作用春分芒種為震卦用事,夏至到白露為離卦用事,秋分到大雪為兌卦用事。一卦六爻,每卦主管一個節氣,如坎卦初六爻為冬至,九二爻為小寒,六三爻為大寒,六四爻為立春,九五爻為雨水,上六爻為騖蟄。其它離、震、兌三正卦也以此類推,其初爻分彆為春分、夏至、秋分。其餘六十卦分配於十二月之中,每月五卦,每卦主管六日七分,並配七十二候。自十一月冬至初候開始,中孚卦用事,為一年節氣變化的開始,到次年十一月大雪末候,頤卦用事,為一年節氣變化的開始。到次年十一月大雪末候,頤卦用事,為一年節氣變化之終。這就是孟喜卦氣說的內容。\\n\\n孟喜說的數理道理是,首先,以陰陽奇偶之數去解釋陰陽二氣,以卦象中奇偶之數的變化解釋陰陽二氣消長的過程,集中體現了象數之學解易的特點,此點突出表現在其中的十二辟卦之中,其六十四卦配十二月,七十二候,他按辟(君)、公,候、卿、大夫五個爵位,將六十封分為五組,每組各十二卦。十二辟卦是:複、臨、泰、大壯、夬、乾、姤、遁、否、觀、剝、坤。它們代表十二個月中一年節氣中的中氣(處於月中的節氣),象征一年四季的變化,從下圖便可得直觀解釋:\\n\\n複, ,十一月,冬至,冬\\n\\n臨, ,十二月,大寒,冬\\n\\n泰, ,正月,雨水;春\\n\\n大壯,,二月,春分,春\\n\\n夬, ,三月,殺雨,春\\n\\n乾, ,四月,小滿,夏\\n\\n姤, ,五月,夏至,夏\\n\\n遁, ,六月,大暑,夏\\n\\n否, ,七月,處暑,秋\\n\\n觀, ,八月,秋分,秋\\n\\n剝, ,九月,霜降,秋\\n\\n坤, ,十月,小雪,冬\\n\\n其中,從複到乾,陰爻自上而下,陽爻逐漸增加;是陽長陰消的過程,從姤到坤,陰爻逐漸增加,陽爻逐漸減少,是陰長陽消的過程。故此十二辟卦又被稱為十二月卦或十二訊息卦(生為息),表示一年四季、十二個月、二十四個節氣的陰陽消長變化情況。\\n\\n漢元帝時,京房進一步地發展了孟喜的卦氣說,他不僅是以卦配一年的月數,而且更加微觀地用爻去配一年的日數。但是由於六十四卦有三百八十四爻,去配一年的三百六十五日又四分之一日,又如何協調?於是,他便對孟喜卦氣學說進行改造。他保留了十二訊息說,卻將坎離震兌四正卦也納入一年日數之中,連同巽艮兩卦,共同主管二十四節氣。具體辦法是,四正卦的初爻,主管二至二分之爻,各為一日的八十分之七十三爻;頤、晉、升、大畜分彆居於四正卦之前,各為五日十四分,其皆為六日七分,並用陰陽二氣去解釋一年四季氣候的變化過程。\\n\\n此外,京房還創了“八宮卦”說和納甲說。他對六十四卦原排列順序提出了一個新的觀點,按照乾、震、坎、艮、坤、巽、離、兌的順序,將六十四卦分成八組,故稱“八宮”卦。八宮卦又配以十天乾,其各爻配以十二地支,因為甲為十乾之首,故又稱“納甲”,用以表示卦爻象的變化為陰陽消長的過程。\\n\\n四、《易經》的思維方式與方法\\n\\n《易經》方法論,主要體現在它的思維方式之中,《易經》思維的特征是從具體的客觀存在到抽象的思維過程,按其思維方式的發展分類,共有如下五種:\\n\\n一是直觀思維方式,是指對客觀存在的感性認識,在《易經》中的卦爻辭,大多是前人處理生活中所遇事的經驗記錄,隻是屬於個人的體驗,而不是一般的事理與原則。《易經》的作者將這些體驗彙集起來,經過篩選和編輯,作為後人判定事物和推測未來的比照範例,這就是《易經》直觀思維方式的表現。\\n\\n《易經》直觀思維方式舉例:履卦“”的卦辭是:“履虎尾,不咥人。亨。”意思是指踩了老虎的尾巴,但冇有被虎咬,故為亨通。按照卦爻辭是算卦者算卦及體驗情況記錄的說法,此卦表明,有人行事之前用筮法求吉凶,得“”卦之後,外出行事,路經草野之地,無意中踩了老虎的尾巴,可是老虎冇有傷人;事後將履卦象“”及行事驗證的情況一起記錄下來,以示履卦為吉利的象征。這種思維方式,純粹是以卦辭為卦象的驗證結果,以此卦卦象為此卦卦辭的先驗征兆,作為後人求得此卦時預測凶吉的比照例證;這種把記錄的驗證情況作為一般的,帶有普遍可比照性的事例與卦爻象相應。將直接體驗轉換成相關卦爻象的內涵展示,與此相連,也變成了算得相應卦爻者預見未來事件的參照標準。由此可見,在人們頭腦中已經形成了一條判定事物的思路:為了判定事物而算卦,由算卦獲得卦爻象,再由卦爻象找到相關的卦爻辭所記錄的直接體驗,最後直接判定所要判定的事物。這種思維的基本原理是用了相似事物,應用相似辦法去判定與處理。\\n\\n《易經》的直觀思維,是人類認識世界的初始階段,這種思維方式以事物整體外觀在頭腦中的印信為信號來體認事物,並以此種體認為借鑒再去審視和認識新事物。因此,思維過程直接以事物外在的表象為中介,通過新舊事物的外在形象,屬性、功能的對比進行判斷。這種判斷具有表麵性、簡單性,不能認識事物的本質,更談不上把握事物的發展趨勢。因此,直觀思維有很大的侷限性,但它終歸是認識事物的起點與第一步,所以還是有價值的。\\n\\n二是形象思維,這種思維方式是直觀思維方式的深化,它與直觀思維有共同之處,兩者皆以事物的形象為媒介。不同之處是直觀思維是以事物的整體印象去比照,衡量另外一種事物,具有整體平移之特點:而形象思維則不侷限於事物的整體,它是通過對事物印象的再現、拆卸、組裝去體會事物中包含的道理,並創造出新意。\\n\\n《易經》特彆重視形象;認為形象之中具有深刻的蘊意,這些含義中有的難以用言詞表達出來,隻能體會,不可言傳,因此形象比言詞具有更強的蘊意和表意功能。\\n\\n形象有兩類,一是客觀存在的自然事物的形象;二是人們用以表示事物的形象符號,如卦爻符、河圖、洛書圖等等皆為形象符號。\\n\\n《易經》用形象去表達意念和義理,並在發展過程中,將形象思維推向新的層次的是《易經》的一些圖象,如《卦氣圖》、《河圖》、《洛書》、《太極圖》等,它們打破了原有《易經》的卦爻象的符號係統,用圖象去蘊涵和表述事物之間的關係,及其發展變化情況。從而在《易經》形象思維中演繹出一種特殊的形象思維形式,那就是《易圖思維》,這種形象思維,是指圖的不同部位、不同符號和其相互之間的關係、構想出事物之間的關係,以及由這些關係導致的事物發展變化的思維方式。例如“太極圖”,是在一個圓圈中捲縮著兩個黑白有彆,首尾相銜, 環抱一起,充滿圓圈的魚,而每個魚的眼睛也是黑白不同,其中也充滿上述的兩條魚,以此類推,以至無窮,這個圖蘊含了人們的豐富想象與意念。它可表示圖的外\\n\\n圈是整個宇宙:由於宇宙混沌一體,無邊無際,極而複返;循環無端,隻有用圓去表征,圓中黑白兩色可以表示天地分明,陰陽有彆,一中有二,一分為二:魚眼中又是一個太極圖,以此類推,以至無窮,把外圈當作最大的太極。這樣以來,二魚環抱一體,大頭細尾,相銜相接,給人以首尾交替,遊動不息之感受,可以展示宇宙內部天地,陰陽運行不息,循環交替,如此等等,以一蘊萬,以靜製動。如果人們循其圖象引發思考,會生出各種體會和感受來,這正是《易經》形象思維的特征,這一思維方式對近代科學的研究。也是十分有用的。\\n\\n三是“象數”思維方式,這是《易經》所特有的一種思維方式,它是以象(符號)和數字(嚴格說,也是符號)為媒介,去認識、推斷或預測事物及其發展變化的一種思維方式。它與形象思維不同,在於它藉助形象思維的時候,總是伴隨著數的變化與關係,用象數合一的觀念去考察事物的變化過程與規律。我國古代人認為自然界的一切變化是遵照數的變化程式進行的,數的變化程式標誌著事物變化的趨勢和結局,對此,人們稱“氣數”。因此,推測事物變化方向與趨勢,則可通過數的演繹去進行。《易經》以象和數相互轉換去解釋爻卦象與事物變易的過程和法則。\\n\\n7\\n\\n2\\n\\n8,3 5,10 4,9\\n\\n1\\n\\n6\\n\\n河 圖 河圖數字量化圖\\n\\n《易經》中既有象,又有數的表示很多,例如“河圖”、“洛書”這兩個圖象,皆有數字與其相應。如河圖的圖象在各個方向皆配有數字描述:一與六在一方,為一六共宗而居於北;二與七為朋而居於南;三與八同道而居於東;四與九為友而居於西,五與十相守而居於中,請見上麵右圖。\\n\\n《易傳》對《易經》之數變引起象變,象變引起對天下事物推測變化的關係做了概括,並說:“參伍以變,錯綜其數,通其變,遂成天下之文,極其數,遂定天下之象”。(見《繫辭》)認為《易經》揲蓍形成的數變化,陰陽之爻所在卦位的交錯變化反映出天下事物的變化,因此數變的結果造成象變,而象變又象征著天下事物的變化。《說卦》曰:“參天兩地而倚數,觀變於陰陽而立卦”。這說明《易經》既說象又講數,象和數是統一的,例如奇偶之數與陰陽爻象是同一件事的兩個方麵,所謂“陽卦奇,陰卦偶”就是指偶數為陰數(如,2,4,6,8皆為陰數),陽數即奇數(如1,3,5,7,9皆為陽數)。《易經》中對從象數兩個方麵去揭示事物變化的法則,《易傳》稱之謂“極深研幾”、“探賾索隱”。\\n\\n《易經》對象數進行推廣之後,認為世界上一切事物,從自然到人類社會,都有象數兩個方麵,既有可感知的性質,又有數量的規定性。例如明清的方以智說,“虛空皆象數”,認為隻有認識其象和數,也即事物的資訊和度量,方能瞭解與控製其變化過程。再如,利用《易經》的象數思維,還可製出卦氣圖,按一年360日去劃分四季寒暖之象,人們由日數之增加和象的變化可以知道寒暖變化規律。北宋有一個名叫劉牧的人,他提出“象由數設”說,認為“河圖”、“洛書”顯示天奇地偶之數,聖人觀天地之數而畫八卦之象,卦象出於天地數變的法則,非聖人任意而為。他將聖人觀象解釋為觀天地之數,將聖人畫卦說成是“畫其數”。在劉牧看來,有天地奇偶之數纔有五行生成之數,爾後纔有八卦之象。正因如此,故奇偶之數及八卦之象表征著天地,及一切事物的性質變化。南宋的朱熹又依爻位的變化提出量變引起質變的理論,將這一理論用於人事,提出了防微杜漸說。\\n\\n總之,卦象說,認為象是一類事初的特征。《易傳》曰:“象者,像也”,以卦象為一種符號,六十四卦卦象是用來表征事物變化的符號組合,這種符號作為一種係統,又有數的規定性,成為事物的表征方法。方以智正是以“河圖”和“洛書”的符號集合去描述宇宙的方法,以卦象符號變換去表示事物變化的規律。這種思維方式既是邏輯的、靜態的,又具有辯證的、動態的,用轉化的符號表達變化的過程。象數思維方式不但能使形象與直觀思維方式過渡到邏輯的理性思維,還可以使邏輯思維上升到辯證思維的最高層次。\\n\\n四是邏輯思維,它是遵循形式邏輯的法則進行思考問題,認識事物的思維方式。形式邏輯的法則很多,《易經》的形式邏輯思維主要有三類,一是分類,二是類推,三是思維形式化。\\n\\n分類,在《易經》中已有表現,例如爻象、卦象、爻辭、卦辭各有自身的功能,相互之間存在固定界限,分彆成為一類,進而在爻象、卦象、爻辭、卦辭內部又分為吉、凶、悔、吝等不同的類彆。發展到《易傳》,不但用類觀點去觀察與分析《易經》,而且將這類思維方式總結出來,形成自覺概念和觀念。例如,睽卦《象傳》說:“萬物睽而其事類”,乾卦《文言》傳說萬物“各從其類”,《繫辭》傳說:“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吉凶見矣。”其意是指,萬物相彆,而其運動變化卻有同類者;萬物各自都順從其類;天下之物同類相聚,以群相分,從而顯示出吉凶禍福。這就是說,天下的事物儘管各有各的特性,但是又具有相同之處,相同的事情相聚為一類;類與類又有區彆,各自根據本類事物的屬性和境遇展現出凶吉與禍福等不同的趨勢和結局。這正是《易傳》對推斷事物趨勢和結局的依據,這裡的依據就是事物的類屬性和境遇,它將類屬性作為事物發展變化的內在根據,而將境遇作為事物發展變化的外在條件。《易傳》確認類是事物之所以相互溝通的紐帶,不同事物本來相互區彆,所以從事物的名稱到事物的性質都各守其界,不能逾越,但從同類角度看,一個事物與另一個事物又相互溝通,可以逾越,因此,可由一事物旁及另一事物,推斷出另一個事物。這就是形式邏輯分類方法在人的理性思維過程中,具有啟智發矇的作用,是人類認識世界的初級階段。\\n\\n形式邏輯的另一個方法(麵)是類推;類推是指把一個事物的類屬性推及同類的另一個事物上,以求對另一種事物有所認識的思維形式,它是分類的一種深化和繼續。《易經》的占卜早已用到了類推思維方式。例如,《左傳》所載周史用“觀”卦六四爻辭:“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去推測陳侯後代有國而朝於王。\\n\\n《易傳》對類推概括為;“夫易,彰往而察來”,“春之德園而神,卦之德方以知”,“神以知來,知以芷往”。“往”;指卦爻辭所記述的過去事,即往事,“來”則指將要發生之事,也是算卦要求問之事。算卦是依據以往驗證之事來判斷未來之事;以往之事所以能作為依據去推斷未來求問之事,是根據預卜之事與過去經驗之事皆屬同類事物。同類事物異中有同,故可以從一事物的類屬性推出另一事物的類屬性。朱熹將此方法叫“推類旁通”。《朱子語類》卷七十五記載說“一卦之中,凡爻卦所載聖人己言者,皆具己見的道理,便是藏往,占得此卦,因此道理以推未來之事,便是知來。”意思是說,《易經》之卦爻辭所記載之事,是過去聖人所經曆的事,這些事不僅僅是一件事,而是聖人對多件事所體驗出的道理,這正是《易傳》中所說的“藏往”之理。算卦時求得一卦,然後根據此卦所包含的道理去推出所求問的未來之事,便是《易傳》中所說的“知來”。朱熹說的“理”,便是往事與來事共有的類屬性。所以從芷往而達知未來的認識過程,便是根據往事與來事**有的類屬性,進行推理的思維過程,這一過程正是形式邏輯的類推思維方法。\\n\\n形式化方法,是指僅僅注重思考問題所遵循的思維形式,不及所想問題的具體內容的一種思維趨向。其特點是在思維過程中,逐漸形成的一定的,相對穩定的法則或公式,以此公式去限定思維的定向,衡量思維的得失,而不涉及所思考問題的實際情況,就是隻管對錯,不管真假。所謂“對錯”,是指思路是否符合思維法則或公式;所謂“真假”;是指思考的事物是否與實際相符合;這是形式邏輯的一大特征,目前已發展成符號邏輯學。\\n\\n思維形式化,在《易經》中,表現在爻、卦象以及爻象與卦象之間形式的變化和聯絡上。六十四種卦象,都是由奇“—”和偶“--”兩爻所組成,兩個爻象,又由六重相迭形成六十四種不同的符號係統,這一符號係統包含有一定的邏輯結構,雖說這種結構象征著自然界和人類社會的變化邏輯,但卻並不涉及到具體事與物,它僅僅是奇“—”與偶“--”兩爻按六重相迭,排列組合的形式展示,這就是思維形式化的表現方式。在《易經》中采用思維形式化的媒介是“象”,並認為爻卦象,以及其相互關係是自然界和人類社會中事物發展變化普遍趨勢的一種抽象,它可普遍的應用於任何事物,而不限於某一個具體事物的具體內容。例如,《繫辭》傳在解釋卦象說:“聖人有以見天下之嘖,而擬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謂之象。”“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其意是認為天下事物十分複雜,所以以卦畫為其象征。也即卦象的符號作為萬事萬物的性質和變化過程的描述標誌。例如,任何物與事皆可有陰陽二性,所以用陰符“--”與陽符“一”去表征。再如,事物變化皆有通順與閉塞等情況,並不限於某一種具體的事物,所以用泰卦卦象“”表示一切事物通順,以否卦卦象“”表示一切事物的閉塞。在《易傳》看來,六十四卦的卦象不是某一個或某一些固定事物存在形態與發展變化的象征,而是任何事物存在形式和發展變化的共同特征。抽象公式,故可適用於各種具體事物的物象。\\n\\n《易經》形式化思維,在算卦方法的解釋中表現得很清楚。《易經》算卦遵循“彰往而察來”的類推方法,但要使類推有效,“往”,“來”兩事必須同類,如果將《易經》中卦爻辭所記載的事作為一個具體的事,則難以與求問之事一一對應,劃爲同類。為了將求問之事納入卦辭,爻辭所記之事的同類中,就須將卦、爻辭所記載之事抽象化,視其為預測來事吉凶的公式。隻有如此,方能賦予其無限的靈活性和包容性,才能對所問主事做出各種各樣的判斷。基於這一道理,宋代學者程頤說:“不要拘一,若執一事,則三百八十四爻,隻作得三百八十四件事,便休也。”(《遺書》)卷十九)所謂不拘一,就是指不要就事論事,把卦辭、爻辭所記之事當成一類事物的共同特征,使之具有與任何求問之事都相照應的功能。於是,爻辭與卦辭所記之事便成了一個形式、記號,成了不涉及具體事物內容的一般公式(模型或框架)。因此,朱熹曾言道:“易隻是個空底物和事”,也即《易經》的卦辭,爻辭僅隻是一個空套子,可以套在任何有關事物的上麵,從而進行類推。\\n\\n鑒上所述,《易經》絕對不是供算卦用,但是從其卦的結構中,可以找出許多有價值的科學思維方法。這一點單從思維形式這一點就可看出,人類思維形式化,是人類對自己思維進行自覺研究的基本趨勢,是形式邏輯的基本特征。形式化的結果,形成了人們正確思考問題必須嚴格遵守的諸多邏輯法則或邏輯規律,如矛盾律、同一律,排中律等等。這些共同法則與規律,由於脫離了具體事物的內容,所以具有一般性,但隻是規範人們的思路,而還不能起到保證所思考事物符合實際情況。這一點由錯誤前提可推出錯誤結論,即可說明。\\n\\n總之,邏輯思維,在《易經》中,是把分類、類推與思維形式化三者結合在一起,一起構成形式邏輯的三個不同層次。這種思維形式對近代科學發展起到很大的積極作用。\\n\\n五是辯證思維方式,所謂辯證,是指以運動、變化、相互聯絡的觀點去認識事物的思維方式。這種思維方式在《易經》中,蘊含最為突出,最為係統,最為豐富,是最有價值的一種思維形式。它可以歸納為以下三點:\\n\\n1、變易思維,這是從變化的觀點去考察一切事物的一種思維方式。\\n\\n《易經》是為模擬大自然,模擬事物變化而創造的,自身充滿了變化。“易”的含義,就是變化之意,因此變易之內涵也在此意義之中。\\n\\n《易經》的變易觀念有三個層次的意義:一是指卦象與爻象的變化:二是爻變與卦變引起的象征的人事的凶吉變化;三是卦辭、爻辭藉以表征自然現象之變化:\\n\\n(1)卦象、爻象變化\\n\\n在《易經》中,卦象是可以依據爻象變化而變化的。例如,在八卦中,乾卦“”卦象,下麵一陽爻變為陰爻後,乾卦卦象“”則變成巽卦卦象“”,同樣,可依次變為離卦卦象“”,兌卦卦象“”,艮卦卦象“”,震卦卦象“”,坎卦卦象“”,坤卦卦象“”。\\n\\n如此說來,八卦雖各有所表征不同的事物,但它們相互間卻存在著必然的聯絡,這種關係是通過爻變來實現的,從而反映出人事及自然界事物的變化與聯絡。\\n\\n(2)人事吉凶之變化\\n\\n人們用《易經》去預測人事之前途與結局,但是,得到的答案卻不是絕對的,固定的,而是根據條件的變化,而在不斷變化之中。所以一個人的結局就成了一種相對的變化的結局。例如,坤卦卦辭是:“元亨,利牝馬之貞,君子有攸往,先迷,後得。主利。西南得朋,東北喪朋。安貞吉。”這就告訴求卦者,其所求卦是吉利的卦,但是吉利卻是有條件的,結局好壞依條件變化而變化。第一條件就是指的隻有出門外遊方吉,對於所求其它事,就難說了。這可以“君子有攸往”之語悟出此點;第二是指隻有騎馬外出才吉利,不騎馬就難說了,這一點,可以“利牝馬之貞”之語悟出,第三是出門之後,有一個由不夠順暢向吉利的變化過程,這可從“先迷,後得。主利。”之語悟出;第四,隻有向西南方向方吉利,向東北方向則不利,這一點從“西南得朋,東北失朋”之語可悟出。總之,變是《易經》預測之技巧和基本原理,吉凶隨事而變,悔吝應時而呈,這就是《易經》辯證法。\\n\\n(3)自然現象的變化\\n\\n自然現象的變化反映出人們變化的觀念,例如,“大過”卦的爻辭說“枯楊生華”,“離卦”辭的“日昃之離”,“泰卦”的爻辭說“無平不陂,無往不複”。其意是說,枯了的楊樹又長出了枝葉;太陽偏西還出現了彩虹;冇有無坡的平地,冇有往而不複的事情。這說明一切事都處在變化之中。故《易傳》說,算卦就是觀察事物的趨勢和變化,由此推求變化的結果。故《繫辭》曰:“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所謂占就是算卦。又說:“知變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為乎”,意思是說《易經》講的變化之道,就意味著陰陽變化神妙莫測。\\n\\n從《易經》的變化觀念中,還引伸出變化日新,陰陽流轉和陰陽不測之觀念。\\n\\n所謂變化日新,包含兩個意思:一是說變化永無停息,二是說在變化過程中,舊的事物不斷消亡,新的事物不斷出現。《繫辭》中說:“日新之謂盛德,生生之謂易”,認為每天都產生新的事物是大自然的最高品德,不斷有所更新,這纔有所謂的“變易”。\\n\\n所謂陰陽流轉,是指陰陽相互向其反麵轉化,從而引發出事物的變化與發展。《繫辭》中說:“剛柔相推,變在其中矣”。又說:“一闔一辟謂之變,往來不窮謂之道”。這是說,不論陰與陽,還是剛柔,闔辟,都是指性質相反的兩個方麵或兩種東西是可以相互轉化的。\\n\\n所謂“陰陽不測”是指陰陽爻和事物對立的兩個方麵更迭、交替所產生的變化千姿百態,難以揣度。《易傳》把變易稱為“神”,如指出“神無方而易無禮,”“陰陽不測之謂神”。這說明在大自然的變易中,既有必然性,也有偶然性;既有確定性,又有不確定性。這就是事物變化的多樣性,和變化過程的無限性,它是構成《易經》辯證思維方式的一個重要都分。\\n\\n2.相成思維\\n\\n是指相輔相承的思維方式,也即用相互相係、相互依賴、相濟相補的觀點去看待對立的兩個方麵或對立的兩種事物的思維方式,也稱“相反相成”。\\n\\n這種思維方式的深刻意義,是指世界上任何相互對立的兩個方麵或兩個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其中一個事物或方麵與另一個事物或方麵是對立的,但又以對立麵或對立事物作為自身存在的條件或前提,對立雙方共同組成一個統一體(事物)。正如《繫辭》傳中所說:“陰陽合德而剛柔有體”,就是指對立統一是事物的常態。\\n\\n首先,《易經》中八卦,六十四卦,皆是由對立的兩個符號“--”與“—”所組成的統一體係。\\n\\n其次,八卦和六十四卦皆是成雙成對的,如八卦中的“乾”與“坤”相對,“震”與“巽”相對,“坎”與“離”相對,“兌”與“艮”相對;六十四卦中的“泰”與“否”相對應,“既濟”與“未濟”相對應等等。以上相對之卦,不但在卦象上相對,而且在卦象所表征的事物上也相對應,但是這種對立本身又包含了相互補充,相互接濟,合成一體,有共同發揮作用的意思。如乾與坤,它們的每一爻皆是相對的(即一陽爻“一”與一陰爻“—”相對),但就所表征事物而言,前為天,後為地,前呈剛性,後呈柔性,這都是對立。然而天有四季,風、雷,雨、露去滋潤萬物生長,地以水土養育萬物,它們共同為大自然存在與進化而努力合作。因此,獨天不生,獨地不成,天地相互配合才能使萬物萌生。\\n\\n其三,《易傳》把《易經》中相成思維進行概括使其理論化。例如,坤卦的《文言》說:“坤至柔而動也剛,至靜而德方”;泰卦《彖傳》曰,“天地交而萬物通”,都是把天地、動靜視之為統一體。《繫辭》把這一現象與關係歸納成:“一陰一陽之謂道”,意為對立兩個方麵,既相推移,又相輔助,不可偏廢,是大自然之事物所遵循的共同法則,也是自然界一切事物繁衍生息的原因。\\n\\n其四,陰陽依靠,缺一不可,無規矩不成方圓。這個規矩就是“一陰一陽之謂道”,道就是規律、規則、規矩,方圓是指事物合諧地共存與發展。北宋邵雍認為陰陽為大自然中一切事與物的基礎,陽為陰之發揚,陽去則陰衰,陰儘陽也消。陰中有陽,陽中有陰,這一哲學思想正是王夫之所提出的“陰陽協合為一”說,認為陰陽雖有差異,但並不相舍相離,相毀相滅,而是相合相濟,相因相通,協合為一,從而構成萬物之本體。\\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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