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雙方應於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
我看完最後一個字,抬頭看顧言。
他正端著一杯美式咖啡,表情平靜得像在等一台手術。
“你寫的?”我問。
“昨晚熬到兩點寫的,參考了三份合同模板和兩份婚姻法相關條文。”
“……你還真是嚴謹。”
“職業習慣。”他頓了頓,“覺得哪裡不合理?”
我又看了一遍,指著第四條說:“這上麵冇寫萬一有人違約怎麼辦,比如到期了不配合離婚。”
顧言愣了一下,然後很認真地想了想,說:“不會的。”
“你怎麼知道不會?”
“因為咱倆都不是那種人。”
我看著他的眼睛,那裡麵的篤定讓我莫名覺得安心。
“行,簽吧。”
我從包裡掏出一支筆,在乙方那裡簽下了自己的名字。字跡有點潦草,因為我手有點抖——畢竟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簽“結婚協議”,雖然這個“婚”聽起來有點像在簽勞動合同。
顧言接過筆,在甲方那裡簽了字。他的字跡工工整整,一筆一劃,像是刻上去的。
簽完之後他把協議摺好放進揹包,然後舉起咖啡杯,衝我笑了笑:
“合作愉快,沈鹿溪女士。”
我翻了翻白眼,舉起自己的拿鐵碰了一下:“叫老婆。”
他的耳朵尖以肉眼可見的速度紅了。
我捕捉到這個細節,心裡默默記了一筆:顧言,臉皮薄,耳朵會紅,以後可以用來拿捏。
二、室友生活
領證那天是個晴天。
我們倆穿著白襯衫,在民政局門口排了四十分鐘的隊。周圍的準夫妻都手挽著手、臉貼著臉自拍,隻有我倆站在隊伍裡,中間隔了至少一拳的距離,各自刷著手機。
輪到我倆的時候,工作人員看了我們一眼,又看了一眼,然後說:“你們……是自願的嗎?”
我:“是。”
顧言:“是。”
工作人員:“你們認識多久了?”
我:“七年。”
顧言:“八年。”
我倆對視一眼。
“到底是七年還是八年?”
顧言想了想:“大一認識的,現在畢業四年,加起來八年。”
我:“哦對,八年。”
工作人員大概冇見過結婚還要現場算數的,猶豫了一下,還是把章蓋了。
走出民政局的時候,陽光正好。顧言把兩本結婚證塞進揹包,說:“走吧,回家。”
“回家”這兩個字從他嘴裡說出來,莫名讓我心裡軟了一下。
我們的“婚房”是顧言租的兩居室。他原來住主臥,次臥一直空著當雜物間。領證前兩天他連夜把次臥收拾了出來,換了新的床單被罩,還買了一盆綠蘿放在窗台上。
我搬進去那天,看見那盆綠蘿,問他:“你買的?”
“嗯,網上說綠蘿好養,澆點水就能活。”
“你一個大男人,還研究這個?”
“你不是說喜歡綠色植物嗎?”
我愣了一下。那是大二的時候,我在朋友圈發過一條狀態:“好想在宿舍養一盆綠蘿,可惜舍友不讓。”那已經是八年前的事了。
“……你還記得這個?”
顧言正在擰燈泡,頭也冇回:“隨便記住的。”
我冇再追問,但心裡泛起了一點奇怪的感覺,像是一顆小石子投進了平靜的湖麵,盪開了一圈一圈的漣漪。
很快我就把這種感覺歸結為“新婚綜合症”——畢竟任何一個正常女性,突然和異性同居,都會產生一點微妙的化學反應。這不代表什麼,隻是荷爾蒙在作祟。
同居生活就這樣開始了。
我們的相處模式大概是這樣的:
早上七點,他的鬧鐘響。他起床、洗漱、做早餐。七點半,他敲我的房門:“沈鹿溪,起床了,再不起來早餐涼了。”
我裹著被子翻個身:“不想起……”
“豆漿涼了對胃不好。”
“那你幫我喝了吧。”
“……沈鹿溪。”
“嗯?”
“你再不起來我就把門打開了。”
我一個激靈坐起來:“你敢!”
他在門外悶笑了一聲:“給你五分鐘。”
等我磨磨蹭蹭坐到餐桌前,麵前擺著一碗豆漿、兩個煎蛋、一份蒸紅薯。他的那份已經吃完了,碗也洗好了,正在換鞋準備出門。
“今天想吃什麼?我下班去買菜。”他一邊繫鞋帶一邊問。
“隨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