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的幾天,林默日子過得挺規律。白天上班,送檔案,出外勤,跟約翰遜喝酒。晚上回家,吃飯,折騰艾米麗,睡覺。
當然,折騰歸折騰,該做的措施一樣沒少。林默可不想現在搞出個“小林默”來。
這年頭,生孩子容易養孩子難,他一個潛伏在M國的特工,帶著個孩子算怎麼回事?再說了,以後的事還說不準,有個拖累什麼事都幹不成。
艾米麗也同意。她雖然喜歡孩子,但也知道現在不是時候。兩人商量好了,等戰爭結束,穩定下來,再考慮這事。
所以每次折騰完,林默都老老實實收拾乾淨。艾米麗有時候笑他,說比她還小心。林默就罵一句,少廢話,睡覺。
一週後,林默心裡那點憋屈徹底消了,但他開始想別的事了。
這天下午,他在後勤部送完檔案,坐在樓梯間裡抽煙。外麵走廊裡人來人往,腳步聲和說話聲混成一片。他沒管那些,就盯著牆上的裂縫,腦子裡想著事。
血清打了,變強了,然後呢?繼續在後勤部送檔案?一年,兩年,十年?等戰爭結束,跟艾米麗結婚生孩子,過普通日子?
操,那是人過的日子嗎?他林默是什麼人?龍國特工,八年訓練,拚死拚活搶血清,不是為了在後勤部送一輩子檔案的。
再說了,血清隻能讓他變強,不能讓他長壽,電影裡那些事他都記得。
史蒂夫·羅傑斯,打完血清,活了快一百歲還是那副樣子。但那是因為他被冰封了七十年,實際活的時間沒那麼長。
如果沒被冰封呢?血清能讓人活多久?電影沒說,但林默知道,肯定不能長生不老。頂多比普通人健康一點,多活幾十年。但幾十年後呢?照樣得死。
而這個世界,後麵會發生什麼,他全知道。
阿斯加德那些自稱神族的傢夥,會來地球。雷神,洛基,還有那個拿著彩虹橋的守門人。他們能活幾千年,甚至上萬年。
還有滅霸。那個紫薯精,打個響指就能滅掉一半生命。他林默,一個普通超級士兵,拿什麼跟那些傢夥拚?
隻有一條路。
冰封。
像史蒂夫那樣,在那場意外裡掉進冰裡,凍起來。等幾十年後,漫威劇情開始,被神盾局撈出來。
那時候,他就能接觸到更多東西,什麼鋼鐵俠的戰甲,宇宙魔方,振金,還有那些神族帶來的玩意兒。
到時候,把這些東西統統搬回國內。林默把煙頭按滅在牆上,站起來。這事得謀劃。首先,他得接近史蒂夫。
現在史蒂夫在幹什麼?到處表演,宣傳徵兵,當他的宣傳大使。林默每天看報紙,都能看見他的訊息。
今天在芝加哥,明天在底特律,後天又去了哪兒。他那個咆哮突擊隊還沒成立,現在還是單人表演。
但林默知道,快了。電影裡,史蒂夫會帶著咆哮突擊隊去歐洲戰場,打九頭蛇,抓紅骷髏。那纔是他真正發揮作用的時候。
林默要做的,就是在那個時候加入他們。
怎麼加入?他有辦法。他現在是後勤部正式僱員,有軍方身份,有工作經歷,有約翰遜和羅伯特作保。
上次遇襲的事,讓他有了點小名氣,上麵有人知道他槍法好,能打。如果他想上前線,申請調動,不是沒可能。
但得找個好理由。林默一邊想,一邊往樓下走。走到一樓大廳,約翰遜正好從外麵進來,看見他,招招手。
“林,明天出外勤。”
林默點點頭:“行。”
約翰遜走過來,壓低聲音說:“去布魯克林海軍碼頭,送批貨。這回帶的人多,你放心。”
林默愣了一下。又是海軍碼頭。他想起上次在那兒的伏擊,想起那個被他打死的九頭蛇特工,想起那管血清。那個碼頭,好像跟他特別有緣。
“幾點?”他問。
“早上八點,門口集合。這回是跟軍部的人交接,別遲到。”約翰遜說。
林默點點頭。約翰遜拍拍他肩膀,走了。林默站在大廳裡,看著約翰遜的背影,腦子裡突然閃過一個念頭。
海軍碼頭,軍部交接。會不會碰上什麼人?史蒂夫會不會也在那兒?他不知道。但這念頭一冒出來,就壓不下去了。
第二天早上八點,林默準時到門口。
這次是三輛車,跟上次一樣,打頭一輛吉普架著機槍,後麵兩輛卡車。但坐人的那輛車上,足足坐了二十多個兵,全副武裝。
林默上了第一輛卡車,坐副駕駛。約翰遜開車,沖他點點頭。車隊出發,往碼頭開。
一路上林默沒說話,就看著窗外。路過上次遇襲的地方,血跡已經沒了,但那棟破房子還在,窗戶上的彈孔還在。
車隊減速,幾個兵跳下來搜尋了一圈,然後揮手示意繼續前進。林默收回目光,靠在座椅上。
二十分鐘後,車隊開進海軍碼頭。
碼頭上人不少,有穿軍裝的,有穿便服的,有搬貨的,有站崗的。約翰遜把車停在一排倉庫前麵,跳下車,開始指揮卸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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