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眼半年時間過去,林默在後勤部待了一百八十多天,每天乾差不多的活。
早上送檔案,下午有時候送檔案,有時候跟約翰遜出外勤,去碼頭或者倉庫搬貨。週末休息,跟艾米麗在家待著,偶爾出去逛逛。
日子過得挺規律。轉正之後,他的工資漲到六十五美元一個月。他每個月給艾米麗交二十美元夥食費,剩下的自己攢著。
半年下來,攢了快兩百塊,藏在艾米麗家衣櫃後麵的牆縫裡。這半年裡,他經常在報紙上看見一個人。
史蒂夫·羅傑斯。
不在是那個在布魯克林招待所門口瘦小的身影,照片上的男人,身高一米九,肩膀寬得像門板,下巴能當開瓶器,穿著那身紅白藍的緊身衣,舉著個圓盾牌,沖著鏡頭笑。
M國隊長。
報紙上隔三差五就有他的訊息。今天在紐約,明天在芝加哥,後天在洛杉磯。每到一處,都是人山人海,姑娘們尖叫著往台上扔花,小孩們舉著小盾牌跟著跑。
林默每次看見這些新聞,都覺得挺有意思。
一個超級士兵,人類頂尖的身體素質,跑得比馬快,跳得比房高,力氣能掀翻汽車。這種人不放到戰場上去戰鬥,天天在台上扭屁股,給老百姓表演怎麼用盾牌擋假子彈。
林默搞不懂M國高層的腦迴路。但他也懶得多想。反正不關他的事。史蒂夫愛扭屁股扭去,他在後勤部送他的檔案,各乾各的,兩不相乾。
有時候他也會想,等自己注射了血清,變成超級士兵,會不會也這樣?天天上台表演,被一群姑娘圍著尖叫?
操,想想就帶勁。
但這半年裡,國內那邊一直沒有訊息。老刀偶爾出現,都是些無關緊要的事,讓他繼續潛伏,繼續等。林默等得有點煩,但也隻能等。
這天下午,林默下班回家。天快黑了,街上人不多。他走著走著,拐進一條巷子不是回家的路,是他和老刀約定的地方。
老刀果然在。他靠在巷子深處的牆上,抽著煙,看見林默來,把煙掐了。林默走過去,兩人站在陰影裡。
“有訊息了嗎?”林默問。
老刀看著他,眼神有點不一樣。林默注意到他嘴角帶著點笑,那種憋著好事兒的笑。
“有訊息了。”老刀說。
林默心裡一跳:“說。”
老刀壓低聲音:“血清成了。”
林默愣了一下。
“什麼?”
“血清。”老刀說,“國內那邊,科學家的團隊,複製成功了。動物實驗全過了,效果跟原版一樣。上個月,他們開始做人實驗,找了幾個誌願者,打了之後,全成了超級士兵。”
林默站在那兒,腦子有點轉不過來。
成了?
真的成了?
老刀接著說:“上麵說了,這東西是咱倆拚死搶回來的,第一批名額,咱倆優先。這次就是帶了兩支過來,給咱倆注射。”
林默看著他,聲音有點乾:“帶了兩支?現在?”
老刀點點頭,拍了拍自己身上的衣服:“在身上。等你安排好時間,找個安全的地方,咱倆一塊兒打。”
林默站在那兒,心臟跳得飛快。
大半年了,他終於等到了。史蒂夫·羅傑斯有的,他現在也有了。一米九的身高,大肌霸,翹臀,還有能打一百個的力氣和速度。
操!
林默突然想笑,但他忍住了。他看著老刀,問:“什麼時候?”
老刀說:“儘快。這東西放我身上,我不放心。找個你能脫身的時間,咱倆找個地方,一天就能完事。注射很快,但身體改造需要時間,得在那兒待著等。”
林默想了想。他現在有工作,有艾米麗,有正常的生活。突然消失一天,得有個說法。
但這不是問題。請個假就行。就說身體不舒服,休息一天。約翰遜不會多問,艾米麗更不會。
“明天!明天我請假,咱倆找個地方。”他說。
老刀點點頭:“行。地方我找好了,皇後區那邊有個廢棄倉庫,沒人去。明天上午九點,你到那兒找我。”
他報了個地址,林默記在心裡。
老刀看了他一眼,突然笑了:“你小子,激動壞了吧?”
林默沒說話,但嘴角確實往上翹了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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