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三年,十二月,M國,紐約布魯克林。
林默裹著一件半舊的灰色呢子大衣,縮在布魯克林區一間廉價公寓的窗戶後麵,手指夾著根快要燒到過濾嘴的駱駝煙。
窗戶開著一條縫,冷風嗖嗖地往裡灌,但他不在乎。他的眼睛死死盯著街對角那棟褐色磚樓——布魯克林招待所,一個不起眼的中檔旅館。
“媽的,真他媽冷。”林默吸了口煙,把煙屁股彈出窗外,搓了搓手。
他今年二十歲,龍國滬市人,十二歲之前是個孤兒,後來被國家的人帶走,訓練了八年。射擊、格鬥、密寫、電台、爆破,什麼都學。
三個月前,他接到任務,用一個新的身份前往M國紐約。
任務很簡單:收集情報,觀察M國動向,尤其是跟戰爭相關的技術和人物。
但林默知道,這事兒從一開始就簡單不了。
因為他看見霍華德·斯塔克了。
就在他抵達紐約的第三天,就在電視新聞螢幕上,看見那個留著精緻小鬍子,一臉玩世不恭的男人正在接受採訪,旁邊是他新發明的玩意兒,一個會懸浮的汽車輪轂。
林默當時就愣在那兒,手裡的熱狗差點掉地上。
霍華德·斯塔克。
斯塔克工業的創始人,M國頂尖的武器發明家,也是漫威世界裡,鋼鐵俠他爹。
“操。”林默當時就罵了一句。
他上輩子是個漫威迷,漫畫、電影、同人,刷了不知道多少遍。他太清楚了,霍華德·斯塔克站在那兒意味著什麼。
意味著這不是他以為的那個一九四三年。
意味著這個世界有超級士兵,有宇宙魔方,有九頭蛇,有將來會穿著鐵殼滿天飛的托尼·斯塔克,有從冰窟裡挖出來的M國隊長,有神,有怪物,有外星人。
也意味著,他林默,一個龍國特工,帶著前世全部的記憶,掉進了這個特麼的全是妖魔鬼怪的大染缸裡。
震驚了三天,罵了三天娘,林默很快冷靜下來。
慌個屁。既然來了,就得乾點啥。前世他是個普通打工仔,這輩子國家養了他八年,教了他一身本事,給了他一個明確的目標。
他沒什麼拯救世界的中二理想,但他知道自己該幹嘛。龍國培養他,他就得為龍國做事。這世界再魔幻,道理也一樣。
他開始利用特工的身份,小心翼翼地接觸情報網,暗中關注那些他知道的“關鍵點”。
然後,他就盯上了布魯克林招待所。
因為根據他這幾個月從各種渠道,軍工廠的招工資訊和報紙角落的徵兵新聞,甚至是從他那個在陸軍後勤部當文員的情人嘴裡套出來的話,綜合分析出一個結論。
一個叫史蒂夫·羅傑斯的小個子,來自布魯克林,體弱多病,徵兵體檢被拒了四次,但就是不死心。
而霍華德·斯塔克最近頻繁進出布魯克林區,跟軍方的人秘密見麵。
再往前推,亞伯拉罕·厄斯金博士,一個D國來的流亡科學家,已經加入了M國的“超級士兵”計劃。
時間線對上了,“超級士兵血清”,“M國隊長”,史蒂夫·羅傑斯。
林默把煙盒裡最後一根煙抽出來,在手指間轉了轉,沒點。
他盯著那棟招待所,腦子裡飛快地過著電影裡的畫麵。他記得,史蒂夫就是在布魯克林,在這個破地方,被菲利普斯上校和卡特特工找上門,然後被帶去參加那個改變他一生的試驗。
試驗地點應該在紐約,一個秘密實驗室。注射完血清後,會發生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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