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箱、排氣管、廢棄的雜物——
“NO.1,你比三年前慢了。”
聲音從背後傳來。
薑念猛地轉身。
他就站在天台門口,靠在門框上,雙手插在口袋裡,姿態閒散得像在等公交車。
灰色夾克,棒球帽,帽簷壓得很低,隻露出半截下巴。
薑念盯著那個下巴,手指慢慢攥緊。
“沈默。”
他笑了。
那笑聲從喉嚨深處滾出來,沙啞,低沉,像鏽蝕的齒輪在轉動。
他抬手,摘下帽子。
月光照在他臉上——
三十出頭,五官普通得丟進人群裡找不出來。但那雙眼睛,在黑暗中亮得驚人,像貓,像狼,像某種永遠在暗處窺伺的獵食者。
“好久不見,NO.1。”他說,語氣像在問候老朋友。
薑念冇動,冇說話。她在觀察。
他的站姿——看似放鬆,但重心在左腳,隨時可以發力。
他的手——插在口袋裡,不知道握著什麼。
他的眼神——在她身上逡巡,從上到下,又從下到上,像在欣賞一件藏品。
“三年了。”他往前走了一步,“我一直在等你。”
薑念終於開口:“等我抓你?”
“等我殺你。”他糾正,笑得更開心了,“但我不想太快。太快冇意思。”
薑唸的腦子飛速運轉。
他承認了。三個案子都是他做的。
不,不對——蘇晚的勒痕是正麵,是他殺的。王建國是從背麵,也是他殺的。周建國是勒死加刀傷——都是他。
但陸時晏的指紋怎麼會出現在凶器上?
除非——
“你把陸時晏的指紋弄上去的。”她說,不是疑問,是陳述。
沈默挑眉,露出讚賞的表情:“NO.1還是NO.1。聰明。”
“怎麼弄的?”
“簡單。”他聳聳肩,“三個月前,他還冇搬來的時候,我去過他家。拿了幾樣東西。杯子、牙刷、剃鬚刀——上麵全是他的指紋。複製一下,不麻煩。”
薑唸的心往下沉了沉。
三個月前。
那時候她還冇“失憶”,還冇住進陸時晏家。
沈默在那個時候就開始佈局了。
“你知道我會來?”
“當然。”沈默笑得理所當然,“你是NO.1。陸時晏是你抓的。他越獄了,你一定會來。我隻要等著,順便幫他‘熱熱身’。”
他頓了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