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做什麼的?」弗裡曼吐出一團煙霧,「我隻是很好奇,你為什麼能想到這種點子。」
「計程車司機。」
「計程車司機寫了一篇讓我早上吃的熱狗差點吐出來的故事。」弗裡曼指了指手上的《腸子》手稿,喘著氣說:「這故事你哪來的?」
「新澤西。」林恩撒了個謊。
「什麼?」
「我表哥住新澤西。郊區。他們小區有個公共泳池,六幾年的事情了。後來那個泳池就關了,你猜為什麼關的。」
弗裡曼盯著他看了幾秒。
「操,你他媽告訴我這是真事?」
「你覺得呢?」
在紐約,如果想讓一個人相信一件事是真的,不要告訴他「這是真的」,得讓他自己猜。
弗裡曼冇有追問,他眯著眼睛點了點頭,不知道是被煙燻的,還是實在無法接受這個事實。他掐滅了大麻煙,塞進了一個可樂罐子裡。
然後他拉開抽屜,拿出一個裝曲奇餅乾的鐵皮盒子。裡麵裝的都是硬幣和各種零鈔。
弗裡曼點了點鈔,數出了七十五塊,遞到了林恩手上。
林恩塞進口袋,默默心想:一個口袋裡裝著七十五塊現金和未來恐怖小說之王史蒂芬·金的電話號碼。
大概這是全紐約最值錢的一個口袋了。雖然夾克本身隻值三美金。
「唉,」弗裡曼嘆了口氣,「現在出版這行當也難做。《午夜驚奇》原來是一週一期的,現在利潤太差,改成月刊了。隻有那群貧民區不要命的小鬼纔會買。」
他靠在椅背上,看著林恩。
「但你這個東西不一樣。下週二晚上九點,東村聖馬克斯街,尼莫酒吧,地下文學朗讀會,記得來。」
「怎麼個朗讀法?」林恩問。
「每個人輪流上去念自己的東西,隨便你,詩歌也好,小說也好,五分鐘。你就上去念《腸子》。」
「那你告訴那群嬉皮士,等我的故事唸完了再喝酒。」林恩笑了一下。
「哈哈哈,操,我已經預見到那群混蛋什麼反應了。」
林恩說:「要麼昏過去,要麼想殺了我?」
弗裡曼又大笑起來,渾身的肉都在抖動。然後他又從桌上拿起林恩的手稿,翻了翻,像是在跟一個老朋友道別似的,戀戀不捨地交給了旁邊的麥克。
「我喜歡你這個混蛋,你還有別的故事?」
「有。很多。說不完的故事。」
「你新澤西的表哥還是哪的故事?」
林恩笑了一下:「我在蘇聯都有親戚。」
「操。」弗裡曼的眼睛亮了一下,「那你別給我了,我這個小破雜誌裝不下你。」
弗裡曼從桌子後麵站起來,兩隻手搭在林恩肩上,林恩能聽見他說話的大喘氣聲:
「孩子,聽我說,金子要去金子的地方,紐約有的是正經雜誌等著你。信我。」
林恩看著這個胖編輯。一個雜誌快倒閉的人,拿著快見底的鐵皮盒子裡的錢,告訴他去找更好的地方。
「弗裡曼。」
「嗯?」
「你盒子裡還剩多少?」
弗裡曼先是愣了一下,然後又笑了出來:「夠買兩篇和你一樣的。」
「我手裡還有個長篇小說。等我賺到錢了,我看能不能把《午夜驚奇》給盤活。」
「好。」弗裡曼隻回了這一個字。他不知道該說什麼。
林恩點了點頭,拉上拉鏈,走向鐵門。
身後傳來弗裡曼的聲音:「喂,林恩。」
林恩回過頭。
「下週二九點,別遲到。」
「遲到要扣錢嗎?」
「操你的。」弗裡曼喘著氣笑了一聲。
......
拿著錢,林恩乾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交了房租。
「嗯,不錯,這次交得挺快,下個月別再拖了。」拉丁裔房東大媽舔著手指,一張張數完了錢,塞進自己的圍裙口袋裡。
關上門,鎖鏈「噠」一聲扣上了。
回到屋子,窗外紐約的天際線灰濛濛的。林恩把剩下的錢一張張掏出來,攤在桌上。
零零散散,還剩24美金。省著點花,這個月肯定夠用了。
林恩拉上拉鏈,下樓,準備步行去上班。已經遲到了,估計老波特又要發一頓脾氣。
曼哈頓早上的冷風一吹,林恩心中萌生了一個想法:
如果《沉默的羔羊》能夠成功,從審稿、發稿費再到獲得版權費,中間會經過很長的時間。
《午夜驚奇》是第一步,但不能是唯一一步。它快要衰敗了,弗裡曼自己也承認了。七十五塊一篇,就算每個月都能發,也不過勉強交房租的水平。他不能靠一本快倒閉的地下雜誌活著。
短篇。雜誌。更大的雜誌。
他開始在腦子裡過1974年還在刊的雜誌。
文學雜誌?《紐約客》《大西洋月刊》——別想了,那些地方排隊的作家從曼哈頓排到波士頓。毫無資歷的新人投《紐約客》,跟把情書投進下水道效果差不多。
類型雜誌?《希區柯克懸疑雜誌》《埃勒裡·奎因推理雜誌》——有可能,但稿費也偏低,五十到一百塊。和《午夜驚奇》差不了多少。
然後他想到了一個名字。
《花花公子》。
他前世讀書的時候,有個教授在課上說過一句話:七十年代的《花花公子》是美國稿費最高的短篇小說市場。冇有之一。
而且——它的編輯不看作者是誰,隻看稿子。因為刊出來的時候讀者翻到那一頁隻有兩個原因:一是看文章,二是看旁邊金髮女郎的裸照。
冇有人關心作者叫什麼名字。一個不在乎你叫林恩還是約翰·史密斯的市場。
一篇能發在《花花公子》上的小說,稿費起碼值兩千美金。
兩千美金。夠他把車行的工作辭掉,好好花上一個月再把《沉默的羔羊》打磨到可以交給經紀人的水平。
但給《花花公子》寫什麼呢?
《腸子》那樣的小說肯定不行。《花花公子》絕對不會要那種獵奇噁心的東西,它要的是能讓人在翻了一頁裸照後,用一個帶著點銳利、黑色幽默和有趣的故事把人留住。
想著想著,林恩就到了車行,已經快十點了。
曼哈頓車行的鐵皮棚子裡永遠是那股味道——機油、冷掉的咖啡和老波特的三明治。老波特正歪在椅子裡打盹,膝蓋上攤著一份《紐約郵報》,頭版是尼克森的大臉。
林恩拉開鐵門的聲音把他吵醒了。
老波特眯著眼睛看了一眼牆上的鐘,又看了一眼林恩。
「十點零七分。」
「我知道。」
「之前是不是剛請了半天假?」
「嗯。」
「你當這是你家客廳?想來就來想走就走?」老波特把報紙往桌上一拍,從抽屜裡掏出那個破舊的考勤本,翻到今天那一頁,用鉛筆重重記了一筆,「遲到三小時,扣錢。」
林恩冇吭聲。他隻是在想24美金減掉扣的錢還剩多少。
「波特。」
「嗯?」
「如果我明天提前三個小時到呢?」
「那你淩晨四點就得來。」
「淩晨四點在曼哈頓打車的都是些什麼人?」
「醉鬼和妓女。」
「那小費應該很不錯。」
老波特冇說話,搖了搖頭,從釘在鐵牆上的一排鉤子上取下一把鑰匙,丟給林恩。
「暖氣我修好了。你悠著點開,水箱可能會漏水。」老波特說完,又捧起報紙研究上麵的賽馬賠率去了。
林恩走進車庫,找到35號車。一輛1969年的雪佛蘭因帕拉,黃漆剝落了大半,前保險槓上有一道長長的刮痕,不知道是哪個倒黴蛋留下的。
他拉開車門坐進去,擰鑰匙,發動機咳嗽了兩聲才轉起來。
暖氣終於吹出風了。
林恩從夾克內袋裡掏出《沉默的羔羊》剩下的前二十頁手稿,塞進副駕駛座椅下麵的暗格。
然後他從另一個口袋裡掏出那張皺巴巴的小紙條。史蒂芬·金的電話號碼和留言。看了一眼,摺好,放回去。
收音機擰開,滋啦滋啦響了一陣,調到那個爵士樂電台。小號聲淌出來。
林恩掛擋,鬆手剎,把35號車開出車行,匯入曼哈頓的車流。
和昨天一樣。
和前天一樣。
和過去一個月的每一天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