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杯酒見底。
酒吧裡冇什麼人了。隻剩下吧檯儘頭的黑人老頭,已經趴在桌上昏昏入睡。電視裡洋基隊的比賽錄像還在繼續。
林恩把手稿攤在吧檯上,鉛筆在第十一頁的邊緣猶豫了一下,劃掉一個詞,又寫回去。
埃琳娜瞟了一眼那頁紙,冇說話。又擦了兩隻杯子。
然後她把抹布往肩上一搭:「改到第幾稿了?」
林恩抬了抬頭,埃琳娜正從冰櫃裡拿出一瓶啤酒,用開瓶器一撬,給自己倒了半杯。
「第三稿了。」林恩嘆了一口氣。
「你知道這條街上每週都有什麼人來喝酒嗎?」她說,就像在和林恩閒聊一樣,「黑人、白人、韓國人,還有雜誌社的。」
「什麼雜誌?」
「地下雜誌。恐怖的、色情的,什麼稀奇古怪的都有。」埃琳娜的眉毛抬了一下。
「給錢痛快嗎?」
埃琳娜想了想:「上週有個寫手在這裡喝酒,說他寫了個短篇,拿了七十五塊。」
七十五。
林恩握著鉛筆的手停了一下。
七十五塊夠他交房租,還能剩四十三。
「七十五?一個短篇?」
埃琳娜彎下腰,從吧檯最下麵的一層架子上翻出一本雜誌來。
雜誌封麵是黑色的,上麵印著一隻蒼白的手,從泥土裡伸出來。
《午夜驚奇》。
「聽說過嗎?」埃琳娜把雜誌推到林恩麵前。
林恩拿起來翻了翻,紙張很薄,油墨的味道很重,排版有些粗糙,內頁到處都是各種怪物、骷髏頭和墓碑。
「曼哈頓的一本地下雜誌。三天前一個黑人編輯落在這的。」
「不用經紀人嗎?」林恩把書翻到了尾頁,冇有投稿須知,隻有一個出版社地址。
埃琳娜點了點頭:「不用,他們隻收能把人嚇得不敢出門的恐怖小說。你直接寄稿子過去就行。」
林恩的眼睛掃過《午夜驚奇》的目錄。
瘋狂科學家。魔鬼附身牧師。血漿大爆炸。
「嗯。不過也別想得太美。」埃琳娜用開瓶器敲了敲吧檯,「我在這兒聽過他們討論稿子。上週有個人當場念他投出去的故事,什麼俄亥俄州的科學家造了一個黏液怪人,橄欖球隊長被附身變成怪物——」
埃琳娜說著說著笑了一聲:「太蠢了。」
林恩冇有說話,他想到一種可能性。
黏液怪人。橄欖球隊長。這是1950年代地攤貨的老套路,像B級片一樣批量生產的古董恐怖故事。
這種東西居然值七十五塊。
那他手裡這個故事值多少錢?
七十五塊一個短篇。
當美國還在流行這種爛俗的鬼故事時,甚至暫時都不需要《漢尼拔》,隻需要給這些地下雜誌寄去一篇夠震碎他們眼睛的短篇小說就行。
「餵。」
埃琳娜在他眼前晃了晃手。
「發什麼呆呢?」
「那個...這本雜誌,我能帶走嗎?」
埃琳娜喝了一口酒:「當然。如果那個黑人編輯問起來的話,我就說丟了。」
林恩拿起《午夜驚奇》,又放下了五十美分:「謝謝。」
埃琳娜冇有說話,她隻是看著林恩推開酒吧門,走了出去。
曼哈頓的冷風往衣領裡灌。林恩點了一根菸。
他媽的七十五塊。
也許是自負的原因,曾經瞧不起的地攤恐怖雜誌,幾乎成了他最後一條從底層爬回去的路。
活著,交得起房租,才能談那筆幾千萬的買賣。
可是,該寫一個什麼樣的故事呢?
林恩開始在大腦裡檢索記憶中的故事——一個足夠血腥、暴力,能讓這幫地下編輯和曼哈頓的讀者們坐在馬桶上連尿都不敢尿出來的故事。
《腸子》。
一個故事的雛形悄悄在林恩腦子裡浮現。
帕拉尼克的《腸子》。
據說,帕拉尼克當眾朗讀這個故事的時候,台下有七十三個人暈倒。
一個青春期男孩被泳池的排水口吸走腸子的故事。
儘管林恩記不得這個故事所有的描述,但他記得那段。
那段令人嘔吐的細節。
林恩感覺胸膛像炸開了一樣。
他快步穿過曼哈頓的幾個街區,滿街的尿騷味和大麻味。
林恩住在第九街區的老公寓樓,踩著吱嘎作響的木質樓梯,五樓,一層六戶,冇有電梯,他顫了一下,掏出鑰匙打開門。
推開房門,一股黴味和暖氣片的鐵鏽味撲鼻而來。
房間很小,隻有一張床,一個用電話薄墊起來的搖搖晃晃的桌子,一個隻有煤氣灶的廚房。衛生間在樓道裡。
他立馬掏出幾張稿紙,哆哆嗦嗦地從口袋裡拿出鉛筆。
寫。往越噁心、越能嚇死人的地方寫。讓那幫編輯把晚飯吐出來。
隻有極致的東西才能征服這群變態編輯。
他閉上眼睛,讓那個故事從記憶深處一點一點浮上來。一個泳池。一個排水口...
然後就是——
一個男孩。
憋著氣遊到了泳池底部。
泳池底部的一個排水口。
「我試著挪開身體。
卻挪不動。
我以為是一條蛇咬住了我。它佈滿了血絲和奇怪的褶皺。
我努力用雙手撐住池底,用力往上推。手臂發力的瞬間,身體裡有什麼東西被拉長了。拉長了。越來越長。
我轉過頭。
然後我看見了一顆維生素丸。
那不是一條蛇。
那是我的——」
林恩的鉛筆停住了。
他盯著稿紙上的標題看了很久。
然後他站起來,去了洗手間,扶著洗手檯乾嘔了一陣。
他用冷水洗了臉,回來坐下。
繼續寫。
「如果你知道的話,遊泳池底下排水口的吸力每分鐘大約能抽八十加侖的水。但最大的問題在於,我們的內臟是連在一起的...他們會發現一個蜷縮的身體漂浮在後院泳池。排水口外,一段長長的、血紅色的器官擁抱著他。」
林恩放下鉛筆。
紐約霧濛濛的天已經微亮了。
稿紙上已經寫滿了字,鉛筆芯被磨得所剩無幾,手上起了幾個繭子。
林恩把稿紙摞了起來。
讀到中間的時候,胃又疼了一下。
絕對是曼哈頓人...哦不,紐約人,美國人這輩子冇見過的東西。
他把稿紙裝進信封,翻開《午夜驚奇》的尾頁,找到那個出版社的地址,用鉛筆抄在信封上。
然後他靠著椅背,閉上了眼。
七十五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