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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堅文豪:1974 第1章 計程車

作者:梅花千鳥 分類:曆史 更新時間:2026-04-18 12:36:25

1974年,冬天,紐約,計程車行。

林恩拽開車門,縮進車裡,撥動了半天暖氣開關。

「**,怎麼又壞了…」

林恩長嘆了一口氣,從口袋裡掏出一包煙。

煙是昨天在街角雜貨店買的,一包萬寶路漲到五毛五了。兩個月前還是五毛。

油價漲,煙也漲,房租也漲——什麼都漲,就計價表上那個數不漲。昨天跑了十一個小時,刨掉車行抽成和油錢,兜裡剩十九美金。

後天房租到期,還差三十二。

他搖下車窗一條縫,把煙點上。吸了兩口後,又掐掉。曼哈頓的冷風灌進來,林恩哆嗦了一下。

收音機擰開,滋啦滋啦響了一陣。

「……尼克森今天再度否認……」

他把旋鈕撥過去。

「……越南戰爭慰問金……」

再撥。

又是這些破事。

撥到了一個爵士樂電台,小號聲懶洋洋地淌出來。林恩深呼吸一口,發動引擎。

林恩把車開上百老匯大道,往南切。

1974年的時代廣場,還隻有酒吧、脫衣舞俱樂部和皮條客。幾個穿皮草的女人靠在夜店門口抽菸,腳底下躺著個醉漢,她們渾然不在意。

林恩看著眼前灰濛濛的街道,忽然覺得這事挺荒唐的。上輩子一箇中文係碩士畢業的文學編輯,穿越到了1974年的美國,變成了一個一天掙十九美金的計程車司機。

車剛過四十二街,一隻手拍上了引擎蓋。

林恩一腳剎車。

一個起碼兩百磅的醉漢站在車頭前麵,大衣敞著,領帶歪到了肩膀上,正彎著腰看林恩。然後他繞到車窗邊,伸兩根手指敲了敲玻璃。

「布魯克林,」他說,嘴裡噴出一團威士忌味的白氣,「多少錢?」

林恩指了指計價表。「打表。三美金左右。」

醉漢眯著眼睛打量了他一會兒。

「你是越南人還是中國人?」

「這取決於你想怎麼度過這十分鐘。」

醉漢嗬嗬笑了一聲,他拉開前座車門,整個人砸了進去,副駕駛的座椅彈簧發出一聲慘叫。

「你挺有意思,」醉漢說,「開吧,中國人。」

林恩掛擋,鬆手剎,冇接話。

醉漢坐在旁邊,翻來覆去地打量林恩,又湊到駕駛座旁,一股隔了夜的波本威士忌味,衝著林恩說:

「喂,你知道嗎,我是警察。」

他大概覺得這個身份能讓林恩哆嗦一下。

「昨天剛逮捕了一箇中國人,」醉漢嘴角歪著,「你猜怎麼著?在便利店裡麵偷了一瓶酒。一瓶啤酒。連偷都偷不起好的。」

說罷,他自己先哈哈大笑起來。

「你們亞洲人是不是都愛偷東西啊?」醉漢伸手拍了拍自己屁股底下的口袋,「嗯——錢包還在。很好。」

林恩微笑著回了一句:「放心,如果我要偷的話,還不至於偷一個隻付得起三美金打車費的白人警察。」

醉漢警察的笑意卡在了喉嚨裡...他甚至有些不明白麪前這個華裔司機居然敢嗆他。

還冇等醉漢反應過來,一輛自行車突然衝了出來,林恩趕緊踩住剎車,副駕駛座旁邊的格擋「哢嚓」一下翻了出來,幾張稿紙掉了下來。

林恩正打算熄火把那幾張稿紙撿起來,醉漢卻搶先一步,粗暴地拾起:

「什麼東西?給我看看。」

手稿的字跡潦草。上麵寫著:

《沉默的羔羊》。

這份手稿是他寫了一個多月的東西。

1974年,那些還冇被寫出來的故事,幾十年後纔會轟動的故事,是他在這個鬼地方唯一的本錢。

醉漢不講道理地一頁頁翻著:「漢尼拔,連環殺手,吃人,FBI...喂,你在寫些什麼玩意?」

林恩冷冷地答了一句:「恐怖小說。」

醉漢盯了林恩兩秒,然後爆發出一陣大笑,震得後視鏡都在抖:「就你?一箇中國來的計程車司機,寫FBI和連環殺手?怎麼著,你掏個探員證給我看看?」

林恩沉默了一會兒,然後平靜地說:「你說你是警察?」

「怎麼,你要看我的警官證?」醉漢又笑了一聲。

「嗯…我的問題如下:你見過多少連環殺人犯?你親手抓過多少連環殺手?那種殺了人之後,還會把人擺成某種很詭異的姿勢的。」

林恩繼續說:「你知道他們被捕後說的第一句話是什麼嗎?」

醉漢愣了一下:「說什麼?」

「你遲到了。」

醉漢哆嗦了一下,然後隨手把手稿扔回去:「少他媽裝神弄鬼的。」

為了要回麵子,醉漢扯了扯領帶,咳了一聲:

「哼,小子,看在你讓我一大早就聽了個笑話的份上,我告訴你,我讀過的書比你喝過的奶都多。」

醉漢打了個嗝。

「你寫的這種垃圾冇人要的。現在的美國人都愛看什麼你知道嗎?你瞭解過嗎?」

前麵紅燈。車停下來。林恩心底裡發出一聲冷笑,他前世的碩士專業,主攻的就是美國文學。

林恩把散落的手稿一張一張撿起來,理齊,放回自己座位側邊。

「我當然知道。」

醉漢哼了一聲:「你知道個屁。說來聽聽。」

「你看過《驅魔人》電影嗎?」

「廢話,當然看過。」

「原著賣了一千三百萬冊,」林恩說,語氣平淡,「去年電影一上映,恐怖小說的書架從書店角落搬到了大門口。每家出版社都在找下一本能拍成電影的恐怖小說。這就是風口。」

醉漢愣了一下。

「但光嚇唬人不夠。」林恩繼續說,「古堡、神父、魔鬼附身,這些都是五十年代的東西,遲早過時。現在的讀者要恐怖長在日常生活裡。你家隔壁的一個小女孩,突然有一天把你殺了。」

車裡安靜了幾秒。

「你說的那個小女孩——」醉漢的聲音弱了下去。

「《魔女嘉莉》。今年剛出版的,一個叫史蒂芬·金的新人寫的。」林恩換了個檔,「你知道他版權賣了多少?」

「多少?」

「七萬。」

「操。」

發動機的嗡嗡聲填滿了車廂。布魯克林大橋的鋼索從車窗外一根一根掠過,路燈的光被切成一片一片。

「你他媽到底怎麼知道這些?」醉漢問。語氣變了,開始有點遲疑。

「因為這是我的專業。」

醉漢笑了一聲,冇再追問。

橋走完了。車停在一棟公寓樓前。

醉漢掏出錢包,翻了半天,丟了四張一塊的在副駕駛座上。

又補了一句:「不用找了。」

他推開門,一隻腳踩在人行道上了,又停住。回過頭,看了一眼林恩。

「小子。」

「找個正經人看看吧。別自己在計程車裡瞎琢磨。」

門關了。

林恩坐在車裡,看著那個歪歪扭扭的背影走進公寓樓,消失了。

四塊錢。小費一塊。

他把錢塞進口袋,把手稿理齊,放回副駕座椅下麵的暗格裡。然後發動車子,掉頭往曼哈頓開。

找個正經人看看。

那個醉鬼大概永遠不會知道,他這輩子說過的最有用的一句話,是在爛醉的時候從計程車裡甩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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