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扶起。
我笑著抬首,將手中的泥團遞給他。
他目露痛色,聲音顫抖:
“緩緩,對不住,沈嵐來遲了。”
沈嵐在翌日早朝上奏請新皇為我倆賜婚。
這一求婚震驚四野。
世人可見沈嵐如今是新帝紅人,又生得如此仙資佚貌。
而我雖貴為公主,卻與新帝關係疏遠,又是個瘋子。
儘管我二人差點談婚論嫁,但如今,一朝天子一朝臣,屬實不堪為配了。
宮人眾**讚沈嵐重情重義,才劭德高。
對我則是一臉嫌棄,仿若我是那如玉公子唯一的汙點。
我哈哈大笑。
誰人在乎這位‘品格高潔’的公子,是戕害了一位皇子的劊子手呢?
婚期定在一個月後,連國孝都未出。
新皇對外的說法是父皇臨終前最為惦念我這個女兒。
如今父皇新喪我出降,反而能告慰父皇在天之靈。
我匆匆出降了,昏禮一切從簡。
公主府還是沈嵐建好的那座。
大紅婚服的沈嵐揹著我一步一步踏入公主府。
婚後,舉朝皆驚,隻因前途大好的沈嵐辭官了,理由是要專心照料我。
11
新皇明麵上故作大度封我為長公主,暗地裡卻下令不得我離京半步。
沈嵐辭了官,終日帶我在京中遊玩,賞景看花。
“緩緩還記不記得醉忘樓?明日我們再去醉忘樓飲茶聽書可好?”
沈嵐親手為我梳著發。
銅鏡之中,少年滿目深情。
我透過鏡子看到昔日醉忘樓,年少男女,言笑晏晏。
不過一年,昨日種種,仿若隔世。
醉忘醉忘,多想人如此名,將之全部忘卻。
回到一切未發生時。
那日沈嵐不單帶我去了醉忘樓,還帶我去曲江畔放河燈。
我親眼見他在兩盞河燈上鄭重寫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