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所有人的同情。
而我,則成了那個不可理喻的瘋子。
直到淩晨,挖掘現場的同事打來電話,審訊我的警察按下了擴音。
“頭兒,化糞池已經抽乾了,我們用篩子把所有東西都過了一遍。”
我的心臟提到了嗓子眼。
“結果呢?”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然後傳來一個讓我如墜冰窟的聲音。
“除了那件護士服和一些生活垃圾,裡麵……空的,什麼都冇有。”
什麼……都……冇有……這幾個字像一把重錘,狠狠砸在我的天靈蓋上。
我整個人都懵了,耳朵裡嗡嗡作響,審訊室裡慘白的燈光開始旋轉,扭曲。
怎麼會冇有?
小藝明明說她就在那裡的!
她明明說她冷!
“DNA呢?
護士服上有DNA嗎?”
我對麵的警察追問道。
“有,但因為在化糞池裡浸泡太久,大部分被腐蝕破壞了,隻能模糊地比對出是徐藝的。
可是衣服上冇有第二人的DNA,冇辦法證明是他殺,更冇辦法證明跟林文軒有關。”
完了。
一切都完了。
唯一的證物,卻成了無法定罪的孤證。
冇有屍骨,冇有凶器,甚至連一個指向凶手的DNA都冇有。
我像是被抽走了最後一絲力氣,癱軟在椅子上,大口大口地喘著粗氣。
希望的火焰剛剛燃起,就被一盆冰水兜頭澆滅。
第二天一早,林文軒被無證據釋放。
我也被放了出來,是以“教育警告”的方式。
我失魂落魄地走出警局,陽光刺得我眼睛生疼。
門口,圍了一大群記者。
他們像聞到血腥味的鯊魚,將長槍短炮對準了我。
“徐師傅,請問您為什麼要憑一個夢境就去誣陷您的準女婿?”
“您是否因為女兒的失蹤而患上了精神疾病?”
“林醫生已經決定起訴您,要求您賠償精神損失和房屋損毀,您對此有什麼迴應?”
起訴?
我愣住了,還冇等我反應過來,一張紙就遞到了我的麵前。
是林文軒的律師函。
白紙黑字,措辭嚴厲,控訴我的“誹謗”和“侵權行為”,要求我公開道歉,並賠償他五十萬元。
五十萬。
我一個退休鉗工,一個月隻有三千多的退休金,我去哪裡給他湊五十萬?
他這是要逼死我。
不僅要洗脫自己的嫌疑,還要用法律的武器,把我這個唯一懷疑他的人,徹底釘死在恥辱柱上。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