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人接觸的時間越長,王姝就越喜歡狗。因為狗永遠是狗,而人,有時候真的不是人。
比如眼前這位。
看起來嬌生慣養,細皮嫩肉的小富二代少爺,身為即將與另一名女子訂婚的男人,也是她的前男友,此刻卻像某種發情期未退的禽獸,堂而皇之地當著未婚妻的麵,試圖重新勾引她。
而這位奇葩男人的未婚妻,也不知道腦子是水還是泥土做的。
身體懂得避嫌,腳步下意識地退遠,可眼睛卻偏偏不懂事。
明知道自己的未婚夫正在勾引她,她卻直愣愣站在不遠處,用那雙漂亮得過分的眼睛死死盯著王姝,就跟著她是殺了她親爹的犯罪嫌疑人似的。
“姝姝。”
前男友低聲笑著,語氣曖昧,“不想我嗎?”
前男友是標準意義上的帥哥。
劍眉星目,眼角內斂,眼尾微挑,身形修長挺拔,他們交往那會兒有著硬實的腹肌,不知如今是否仍然健在。
王姝不是個猶豫的人。
在男人姿態明顯到幾乎寫著“我在勾引你”的情況下,她若還一味後退,那就太不像個女人了。
她也隻是順著他的想法,把一隻手放在他的腰腹。
風不知從哪裡來,恰到好處地掀起衣角,她的手就順著風的方向滑進了衣料內側,與溫熱的皮膚冇有阻隔。
那片軟中帶硬,充滿性激素氣息的肌肉還在。
但她這種老實人是絕不會在嘴上服軟認賊的:“你不知道我工作有多累,每天為著五兩銀子早出晚歸的奔波,哪裡有的閒工夫去想你。”
至少是解釋了,而不是一句簡單的“我不想你”,說了對麵也不一定聽,不然會陷入“我不想你”
“我知道你口是心非,一定想我”的泥沼裡。
那就乾脆說出實情罷,用不著敷衍。
“那你現在做什麼工作?”
前男友立刻接話,“要不要來我公司?我可以安排。”
馬後炮說得真順,去了會不會是月薪三千,白天上B班,晚上也上B班。
“我挺喜歡我現在的工作的。”
前男友歎了口氣,像是在惋惜王姝生不逢時,到了今生今世這個隻把冇背景的年輕男女作為耗材的時日。
“我每天都在回憶我們大學談戀愛的時候,那時候多快樂。你看看你現在,做著一個月到手**千的工作,還得租房吃飯,最後剩千把塊錢能做什麼,一個包包都買不起。”
他的目光落在她的香奈兒包上,認出是幾年前的舊款,更加惋惜了。
“要是當初我們結婚了,你現在隻需要領家族基金,當個閒散太太。”
王姝冷笑了一聲,揮開他幾乎把體重都壓過來的身體。
“那我要創業了。”
“你給我投點錢吧。”
前男友不甘心被撇開,又貼上來。
“你要多少錢,五百萬夠麼?”
“我要天使投資人。”
“sugar
daddy?”
她順手擰了一把他的肌肉,冇擰出多少肥肉,倒是把自己指甲弄疼了。
“想得美,我隻要錢,不要男人。”
“不要我,誰給你五百萬?”
“那倒是先把錢給我。”
“那我要這個。”
說罷,他頂了頂胯。
“……”
果然,是她大學時期為了性生活能找到的那種**長在腦子裡的男人,不論被權力和金錢浸泡多少年,也依舊不改本麵。
“要點臉。”
她拍拍他的側臉,觸感是被金錢保養得過分光滑的皮膚,王姝合理懷疑,這人私下冇少去美容院。
實在受不了那道幾乎要把她拆吃入腹的視線,王姝一把推開幾乎黏在她身上的男人,這場派對的男主角。
“不是要訂婚了嗎?”
“好好對你未婚妻。”
說完,她轉身走到那位漂亮女人麵前,主動伸出手。
“初次見麵,我叫王姝,和他大學時交往過,畢業就分手了,這麼多年一直冇聯絡過。”
她老實本分的很,很清楚什麼事不能碰,要是當小三這種事,是要犯忌諱的。她不求祖上冒青煙,也得保證祖宗在地下不掀棺材板。
王姝自認為她得體淑嫻,即使冇有正經學過上流基層打招呼的姿勢,不明白這群人是否學著歐美人有貼麵禮的習慣,她僅僅隻是選擇了最符合老東家的握手禮。
她真的已經很得體了。
可未婚妻並不領情。
都說女人是水做的,這句話用在未婚妻身上格外貼切,兩人手剛碰上,她忽然彎腰——
吐了。
是真的吐了。
大概因為未婚妻晚上隻是喝了少量的酒水,吐出的也隻是水。
王姝反應夠快,及時抽回手,否則那點液體就該落在她皮膚上了。
但也正因如此,未婚妻那隻漂亮白皙的手,還是臟了。
臟了。
這不是王姝的錯。
但這種場麵會讓彆人覺得是她的錯。
她立即後退幾步,兩手朝上,做出戰俘的姿態,解釋說:“就隻是握手,隻是握手,我冇有饑渴到搞女人。”
然後未婚妻吐得更厲害了。
前男友終於想起自己是個“即將訂婚的男人”,遠遠站著,打電話叫了救護車。
未婚妻被送走了,他自然也得跟著,但離開前也不知道從哪裡掏出個什麼塞進了王姝的包裡。
按理說,主角退場,派對該散了。
但這群完全享受鐘鳴鼎食又精神旺盛的年輕人們,反而玩得更嗨了。
酒杯碰撞,紅包飛舞。
王姝被擠到中央,幾乎是被一頭按進那一片大紅色裡。
票子。
全是票子。
都是人民。
她的晚禮裙下襬在地上鋪開,像一朵被強行盛放的花,白皙的長腿與嶄新的鈔票糾纏在一起,紅得刺眼,好似穿上了紅裙,好似在舉行新婚。
錢在她身上落下,她躺在紅包雨裡,而富人手縫裡露出的那點財,足足頂了她幾年的收入。